处罚太轻了!湖北襄阳,三名男子在汉江边用泥鳅作饵钓鱼,被渔政巡查逮个正着!三人自知理亏没有扯皮,老老实实认罚,自掏腰包买了一万尾鱼苗放流汉江,渔政部门鉴于他们态度良好主动修复生态,也没有过度追究。
事发当天,3名男子相约前往襄阳汉江沿岸河段垂钓,几人此前听身边钓友介绍,使用泥鳅作为钓饵,更容易吸引翘嘴、红尾等掠食性鱼类上钩,渔获量会远高于蚯蚓、商品饵等常规饵料。
抱着多钓几条鱼的想法,他们提前购置了足量活泥鳅带到江边,抵达钓点后很快组装钓具,将泥鳅挂钩投入江中垂钓。
几人垂钓没多久,辖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渔政巡查人员刚好开展日常江面巡逻,执法船只靠近岸边时,一眼就发现岸边3人的饵料存在问题,随即登岸开展现场核查。
执法人员当场清点了剩余活泥鳅、垂钓鱼竿,对现场情况拍照固定证据,向3名男子出示了汉江流域垂钓管理相关条文,告知使用活体水生生物泥鳅垂钓属于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3名男子没有出现推诿、辩解或者抗拒执法的行为,全程态度平和,听完工作人员的普法讲解后,立刻意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
他们坦言,平时很少关注渔业相关法律法规,不清楚泥鳅这类水生活饵会被禁用,单纯以为只要不在禁渔期大规模捕捞就没有问题,完全忽略了特殊钓饵对水域生态的破坏作用,愿意接受相关处理,主动提出通过增殖放流鱼苗的方式,补偿自己违规垂钓带来的生态损害。
渔政工作人员结合现场情况、当事人认错态度以及主动修复生态的行为,给出了从轻处置的方案。
按照执法流程,工作人员先对3人开展完整普法教育,逐条讲解新修订并于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及湖北省针对汉江流域出台的垂钓管理细则。
文件中清晰标注,天然水域内严禁使用泥鳅、小河虾等活体水生生物作为钓饵、打窝料,蚯蚓属于陆生生物,不在禁用饵料范围内,这也是两类活饵处置标准完全不同的核心原因。
现场工作人员向3人解释了禁用泥鳅垂钓的底层逻辑。
泥鳅在水中活动时,会快速聚拢水域内各类掠食性鱼类,大量使用泥鳅作饵垂钓,短时间内就能将一片水域内的肉食鱼类大量捕捞。
长期放任这类垂钓行为,会直接打破汉江原有生物平衡,掠食鱼类数量锐减后,小型杂鱼会无限制繁衍,水体浮游生物、水草会被过度消耗,整条河道的生态链会出现不可逆损伤,这类垂钓行为的资源破坏力度,已经远超普通休闲垂钓,接近小型捕捞作业的危害程度。
完成现场笔录、证据登记等执法流程后,3名男子自行前往正规水产育苗基地,选购了一万尾经过检疫合格的鲢、鳙、鲫类鱼苗。
选定放流点位后,渔政执法人员全程在场监督,3人亲手将装满鱼苗的容器放入汉江,看着上万尾小鱼顺着水流游向江面深处。
整个放流过程中,工作人员同步在岸边向途经的垂钓市民科普相关规定,借着真实案例开展现场普法。
执法部门事后说明,本次对3名男子从轻处置,核心依据是当事人主动承认过错、积极消除生态损害后果,符合渔业行政处罚从轻裁量标准,并非只要投放鱼苗就能免除全部处罚。
相关执法人员也特意提醒广大市民,增殖放流属于生态补偿措施,不能抵消全部违法责任,情节严重、拒不配合执法的违规垂钓人员,依旧会依法处以罚款、没收渔具,情节恶劣涉嫌非法捕捞的,还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汉江作为长江重要支流,是大量水生生物的栖息、繁殖场所,多年来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水域内鱼类资源才逐步恢复。
休闲垂钓本身是合理的户外活动,但所有垂钓行为都需要建立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
各地渔政部门会持续常态化开展江面、岸边巡查,针对泥鳅、鱼虾活体饵料垂钓、多竿多钩、夜间诱钓等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后续当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计划增加江边定点普法频次,在各大热门垂钓点位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印有垂钓禁令的宣传单页,同步通过本地民生栏目、短视频平台发布典型违规案例,降低钓友无意违法的概率。
对于主动认错、自愿开展增殖放流的违规人员,执法人员也会做好完整记录,作为后续裁量处罚的重要参考,兼顾执法力度与人文教育,稳步维护汉江水域水生资源稳定。
信息来源: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