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80岁五保户老人因摔伤入住医院7楼外科病房,第二天就莫名消失了,一个月后,老人遗体被发现在医院5楼一间废弃房间。事后,亲属向医院索赔17万余元。更离谱的是,医院竟反诉,称老人死在5楼导致该层变“凶宅”,要求家属赔偿2万元清洁搬迁费,法院这样判了!
2025年5月4日,安徽蚌埠一名八旬老人在家中意外摔倒,头部和肋骨均受到损伤,身体虚弱无法自主活动。家人第一时间将老人送往当地医院外科住院治疗。
入院检查结果并不危重,老人只是轻型颅脑损伤搭配肋骨骨折,意识一直清醒,只是行动不便,需要卧床静养。
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家人特意安排老人的兄长全天候陪护,一刻也不敢离开。
变故发生在入院第二天凌晨,陪护老人的兄长内急短暂离开病房,前后不过十几分钟,等他回到病房,病床上已经空空荡荡,老人不见踪影。
夜班护士刚好查房,发现情况后立刻配合家属,在老人所在楼层逐一搜寻,走廊、卫生间、护士站周边全部找遍,依旧没有找到老人。
彼时家属心急如焚,下意识觉得老人独自走出了医院,慌乱之下直接办理了自动出院手续,全员动身前往医院周边街巷寻找。
一连数日,家属走遍医院周边小区、马路和商超,没有任何老人的踪迹,这时家人才意识到事情不对劲,随即选择报警求助。
警方调取医院大门、电梯、所有楼层公共监控后,得出了一个让人头皮发麻的结论:老人自入院开始,从来没有踏出住院大楼一步。
老人一直身处医院内部,可全院多次联合搜寻,都始终找不到老人的下落,这件事彻底陷入僵局。
漫长的一个月过去,家属日日煎熬,始终盼着能找到老人,哪怕只是一丝线索。可等来的,却是最坏的结果。
医院后勤人员开展季度闲置用房排查,走到五楼一间长期停用的闲置产房时,闻到了刺鼻的腐败异味,房门从内部锁住,无法直接推开。
工作人员立刻报警,警方破门进入房间后,发现了老人已经高度腐烂的遗体。经过法医勘验,排除他杀等刑事案件,确定为意外死亡,只是遗体腐化时间过长,无法精准判定具体死亡日期。
事后复盘才知晓,这间闲置产房长期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房门从不上锁,也从未被纳入日常查房和巡检范围,属于医院彻底的管理盲区。
老人失踪当晚躲入这间空房后意外身亡,整整三十天,没有一名医护和后勤人员留意过这个角落。
痛失至亲的家属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整理好全部证据后,将医院起诉至法院。
家属认为,病人花钱住院,医院就有义务保障患者人身安全,院内存在明显管理漏洞,才酿成这场悲剧,要求医院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原本是一起简单的医疗安全责任纠纷,可案件开庭之后,走向彻底出乎所有人意料。
医院没有针对自身巡查疏漏、盲区管理失职做出任何辩解和道歉,反而当庭提起反诉,向逝者家属索要赔偿。
院方给出的理由十分现实:闲置产房出现遗体后,民间普遍将此处认定为凶宅,整层产房无法正常接诊孕产妇。
医院为此花费大额资金开展全屋消杀、科室整体搬迁、场地翻新,产生两万余元经济损失,要求家属全额赔付。
一边是失去亲人要求公道的家属,一边是追责房屋损失的医院,原本的受害方和责任方,变成了互相起诉的两方,舆论瞬间哗然。
法院结合监控录像、查房记录、房屋管理台账完整还原事件全貌,清晰划分了双方过错。
法院指出,医院作为封闭式诊疗场所,对住院病患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
院内闲置用房无人管控、日常查房只关注常规病房,刻意忽略楼层死角,是导致悲剧发生的根本原因。
老人始终未离开院区,最终在院内身亡,医院难辞其咎。综合案件全部损失以及双方过错比例,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赔偿逝者家属35000元。
针对医院提出的凶宅损失反诉请求,法院直接予以驳回。
判决书中明确说明,科室搬迁、房屋消杀产生的所有费用,根源是医院自身管理制度缺失,和逝者本人及其家属无任何因果关系,相关损失应由医院自行承担。
一审判决下达后,医院依旧不服判决结果,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定一审事实清晰、判决合理,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