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法学界胡峰吁:加强外嫁女和管理刻不容缓,他提议中国女人嫁给外籍老公后,应该立刻注销国籍,也不允许在国内长期居住,对待他们就应该和外国人办签证一样。
最近,胡峰提了一个让所有人都坐不住的方案,注销外嫁女的中国国籍,且不允许在国内长期居住,这话一出,评论区直接炸了锅。
他说的“外嫁女”指的是嫁给外籍男性的中国女性,胡峰认为,现行的法律存在管理漏洞,这些女性实际上拥有双重身份便利,一边拿着外国永居权,一边留着中国国籍两头吃福利,所以他提议,一旦婚姻登记完成,国籍就自动注销。
这听起来好像是在堵漏洞,但翻开法律条文就会发现,这套方案跟现行制度直接撞了墙,《国籍法》第三条白纸黑字写着,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但第十二条同样写得清楚,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以外的人可以申请退籍,前提是“自愿”,并且必须经过审批,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婚姻可以成为强制剥夺国籍的理由。
更关键的是,国籍这个东西从来就不是一个简单的行政标签,它是你跟这片土地之间最根本的法律纽带,一个人在银行里的存款、名下的房产、社保账户里攒了十几年的养老金,这些东西的法律主体资格都是国籍给的。
一夜之间把人家的国籍注销掉,这些财产怎么处置?她交过的社保怎么算?她将来想回来看父母,是不是跟外国人一样排队办签证?这些追问不是咬文嚼字,是摆在一个女人面前最现实的问题。
有人说这提议是不是在针对女性?从字面上看,他说的“外嫁女”本身就带了性别指向,中国每年跨国婚姻大概有两三万对,其中八成以上是中国女性和外籍男性结婚。
这个群体里相当一部分是在国外生活了多年的华人,她们的孩子可能连中国话都说不利索,把她们定性为需要防范和清理的对象,既不尊重个人选择,也低估了家庭这个最基本的情感纽带。
一个在上海交了十五年社保的女人,嫁给了一个德国工程师,搬去了慕尼黑生活,按胡峰这套方案,从她领结婚证那天起,她就不再是中国人了。
她的上海户口自动作废,她回来看父母要办签证,她将来如果离婚想回国重新开始,连申请恢复国籍的法律依据都没有了,这不是在解决管理问题,是在制造一群无根的人。
放眼全球还真找不到哪个国家是这么干的,日本、韩国、新加坡这些同样重视国籍管理的国家,没有一家规定女性嫁给外国人就必须自动退籍,相反,不少国家在性别平等的立法上一直在往回找补。
联合国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早就把“婚姻不应影响国籍”写成了一条原则,中国也是签约国之一,反向操作只会把中国推到一个在国际上很难解释清楚的位置上。
说到底,跨国婚姻确实带来了一些管理难题,有人为了拿绿卡假结婚,有人在境外涉及安全风险,这些都需要更精细的法律工具来应对。
但解决问题的方法,不能比问题本身更粗暴,在个人信息的数字化管理上做加法,在风险评估上做加法,在法律执行上做加法才是正常的治理逻辑。
如果把一个人的国籍当成可以随时收回的赠品,伤害的不只是那些外嫁的女性,它会给所有跨国婚姻家庭投下一层阴影。
谁还敢放心地带着外国配偶回国创业?谁还敢把孩子送回国内读几年书再出去?一个开放的国家,在处理国民身份这件事上,必须有足够的自信和包容
跨国婚姻从来不是零和游戏,它连通的是两个国家、两个文化、两个家庭,用一纸冰冷的注销令去对待一个活生生的人和她背后的情感世界,失了法治的体面,也折了人情味的根,我们的法律体系不缺堵漏洞的手段,缺的是在效率和温度之间找到平衡点的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