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父母的遗产就一定都由独生子女继承,实则很错。内蒙一男子去世留下60多万元存款,而男子唯一的女儿却只能继承15万
剩下的45万则由男子的兄弟姐妹三人平分,法院之所以如此判决是有原因的
男子因为身体疾病长年都是兄弟姐妹照料,去世后丧事也都是他们给料理的
而他女儿在四岁那年就已跟着前妻生活,期间也没有尽赡养义务。尽管女儿不服上诉了,但法院依然维持原判
对此判决,大家意见不一,有赞成的,认为法院判得好,不以血缘为继承唯一标准,还要综合其它因素,这种做法很对
也有人反对,觉得父母的遗产不给自己的孩子,没有天理
不知大家怎么看,觉得法院判决合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