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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与现实的矛盾,“承诺书”不等于“军令状”,被动接受不等于愿意执行。 寿宁县

传统与现实的矛盾,“承诺书”不等于“军令状”,被动接受不等于愿意执行。

寿宁县这起“当街抬棺送葬”事件,处理结果出来了:事主何某清和引路人被行政拘留,3名公职人员和1名网格员被处理,好几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被约谈。

事情经过很简单:6月1日寿宁县刚实施移风易俗新规,提倡“丧事简办”。6月11日,一户人家办丧事,明明签了承诺书,结果出殡时还是在街道上抬棺送葬了。

这个结果值得深思的地方在于——承诺书到底有没有用?

当事人签了承诺书不假,但没签“村里的共识”。在基层治理中,承诺书很多时候不是发自内心的认同,而是为了应付行政命令。你上门宣传劝导,他签了字,心里却是抗拒的。你把承诺书当军令状,他当一张废纸——结果就是新规实施才10天,就出了这档子事。

基层治理,真不是拍脑袋就能搞定的。

抬棺送葬,这是几千年的传统。丧葬礼仪承载的是对逝者的最后告别,是一种刻在骨子里的文化DNA,靠一纸禁令三五天就想改变,根本不现实。

想想以前——有的地方大搞平坟,书记被称为“平坟书记”,风头一过,坟又立起来了。推行火葬,农村到现在也落实不了。春节禁鞭炮,三令五申多少年了,你去农村听听,该放还是放。限制高额彩礼、限制摆酒桌数,最后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你就那么几个基层人员,能管得过来吗?

寿宁县的本意是移风易俗、城市管理、简约办白事,出发点是好的。但问题在于——管不如通。几千年的风俗,靠堵是堵不住的。真正的好政策,应该尊重传统、引导渐变,而不是把承诺书当尚方宝剑,把不听话的人送进拘留所。

只有符合实际的政策,才是好政策。 这件事,值得很多地方好好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