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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持美国绿卡带着丈夫和 5 岁儿子回国探亲,返程在北京首都机场准备离境时,被国家

她持美国绿卡带着丈夫和 5 岁儿子回国探亲,返程在北京首都机场准备离境时,被国家安全人员当场扣下,她涉嫌为台湾情报机构搜集大陆涉密资料,案件随后进入司法程序,由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她就是高瞻。

当时机场的值机流程刚走了一半,她还在跟身边的丈夫交代落地美国后的生活安排,五岁的儿子拉着她的衣角吵着要去买水,整家人的状态和普通探亲返程的旅客没有任何区别。

她大概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自以为天衣无缝的行动,早就在国家安全机关的全程监控范围内。

选在离境关口当场扣人,就是要等她带着涉密资料准备出境的这一刻,人赃并获,连狡辩的余地都不给她留。

说起来高瞻手里的美国绿卡,一直被她当成自己的 “免罪护身符”。

她早年赴美定居,拿到永久居留权后,就莫名生出了一种优越感,觉得自己有了海外身份兜底,就算在国内做点出格的事,大不了一拍屁股飞回美国,谁也管不着她。

台湾情报机构也正是看准了她这一点,也看准了她频繁往返中美、有合法探亲身份的便利,早早就在美国本土盯上了她。

最开始接触的时候,台湾情报人员根本不提情报两个字,只说自己是做两岸经贸咨询的机构,想找她这种熟悉大陆情况、又能常回去的人帮忙收集点公开的政策资料,报酬给得相当大方,随便整理几份公开文件就能拿到上千美元。

高瞻一开始也有过犹豫,可对方开的价码抵得上她大半年的普通收入,又反复强调只是公开资料,不算触碰法律红线,她抱着赚点外快的轻松心态就应了下来。

口子一旦撕开,后面的节奏就由不得她了。

几次任务下来,对方的要求越来越出格,从公开发布的政策文件,慢慢变成了行业内部动态,再到特定领域的涉密资料。

这时候高瞻其实已经反应过来对方的真实身份,可她已经收了钱,也递过几次资料,等于被人攥住了实打实的把柄,再加上她心里那点侥幸,觉得自己每次都用探亲当掩护,资料要么存在加密移动硬盘里混在托运行李中,要么托熟人辗转传递,不可能被查到。

这次回国探亲,她就是带着明确任务来的。

借着走亲访友的名义,她联系了几个在国内相关单位工作的旧相识,旁敲侧击套取内部信息,还通过中间人曲炜拿到了几份标注了内部密级的文件资料。

她特意把资料加密后存在随身的笔记本电脑里,又把电脑塞进儿子的书包夹层,觉得谁也不会去严查一个五岁孩子的随身物品,这层掩护简直万无一失。

她算盘打得噼啪响,国家安全机关的网收得更稳。

其实从她这次入境开始,相关的侦查工作就已经同步展开,她和哪些人见了面,聊了哪些敏感内容,甚至她托人拿取涉密资料的整个过程,都被掌握得一清二楚。

之所以不在入境或者探亲期间动手,就是要等她带着资料准备离境的这一刻,证据链完整闭合,她连抵赖的机会都没有。

被扣之后高瞻还试图拿自己的美国绿卡说事,声称自己是美国永久居民,要求立刻联系美国驻华机构,甚至放话说自己只是正常回国探亲,没有任何违法行为。

直到办案人员当场从她儿子的书包夹层里搜出了存储涉密资料的硬盘,调出了她和台湾情报人员的加密通联记录,她才彻底哑了火,之前的嚣张气焰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整个调查和审理过程都严格依法推进。

和她一同被查处的,还有向她提供涉密资料的曲炜,以及另一名长期为台湾情报机构充当间谍的覃光广。

2001 年 7 月 24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高瞻接受台湾间谍组织的任务,为其收集情报,犯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同案的覃光广因相同罪名被判处相同刑罚,直接提供涉密资料的曲炜则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说起来这案子最讽刺的地方,就是高瞻从头到尾信奉的 “绿卡特权”,在中国法律面前一文不值。

她总觉得拿了美国的永久居留权,就有了域外特权,中国的法律管不到她头上,真出事了美国也会出面捞人。

可事实是,只要在中国境内触犯中国法律,哪怕你是正式外籍人士,都要依法接受惩处,更别说她本质上还是中国公民,一张绿卡根本不可能成为违法犯罪的挡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