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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资质收管理费?工程质量出问题,连带责任跑不了 石某借用某建设公司资质,与某食

出借资质收管理费?工程质量出问题,连带责任跑不了
石某借用某建设公司资质,与某食品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建设综合生产车间、原料车间、门卫、道路、绿化围墙等。工程完工后已交付使用,未竣工验收。某食品公司发现墙体、地面开裂等质量缺陷,认为石某应当修复,双方产生争议。某食品公司起诉请求石某与某建设公司支付工程质量修复费。
诉讼中,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综合生产车间、原料车间、挡土墙等工程质量不合格,修复费为770万余元。
法院认为,《建工解释(一)》第七条规定,借用资质施工的情况下,发包人有权请求资质出借方与借用方对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因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中,某建设公司将其资质出借给石某承揽工程,石某施工的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某建设公司依法应与石某对修复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某建设公司与石某连带给付某食品公司质量缺陷修复费770万余元。
这个案子的警示:出借资质是违法行为,而且风险极大。你出借资质收几个点的管理费,但工程质量一旦出问题,你可能要承担几百万元的连带赔偿责任。收取的管理费与可能承担的赔偿相比,九牛一毛,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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