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很多人的争吵点都在,都在于“感知性能衰退”上~
其实没必要吵,因为这份强标,只是为了保住安全下限。
对于感知系统来说,只要能通过仿真、场地、道路试验验证,且安全档案能完整证明感知性能衰退可控、残余风险达标,都可以合规。
举个例子,车辆在 L3 自动驾驶运行期间遭遇恶劣工况,可有序完成功能降级、及时触发安全接管,就达到合规门槛;
当然,有的车能遇到同等恶劣环境,保证L3运行不降级,不仅合规,而且实力更强。
关于「感知性能衰退可控」和「残余风险达标」,补充一点信息:
残余风险达标具体是指(图2):碰撞等事故率低于10-4/h(每万运行小时最多 1 次碰撞),轻伤事故率低于10-5/h、重伤事故率低于10-6/h、致命事故率低于10-7/h(一千万小时最多 1 起致死事故)。
感知性能衰退可控具体是指(图2、图3):- 衰退必须可识别:必须能主动感知雨、雪、雾、沙尘、逆光、强光照等环境条件导致的感知性能下降,不能出现 “感知失效但系统无感知” 的情况。- 分级降级,禁止一衰退就停:感知性能衰退时不能直接触发停车,需按衰退程度分级应对:轻度衰退时通过降低车速、拉大跟车距离、关闭自动变道等方式限制功能,维持安全运行;严重衰退时再触发介入请求或禁止功能激活。- 全生命周期性能兜底:标称的探测能力是车辆全生命周期(考虑硬件老化、磨损、日常污损)的可靠值,而非新品实验室参数,硬件设计必须预留性能余量。
总结来看:对感知系统性能衰退的情况,只要衰退可控就可以,可识别,可分级应对,保证最低可安全执行MRM(最小风险策略)靠边停车就行。
强标只是准入底线,强标之上,技术的差异还是存在的。
不同车辆在相同恶劣环境下的性能衰退幅度、功能保留程度、降级平顺性依然会有差距;合规只是 “及格线”,实际体验、稳定性、抗干扰能力的高低之分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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