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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醉的回忆录,他的军统旧同事指着鼻子驳过不止一次。 驳得最狠的,是军统北平站少

沈醉的回忆录,他的军统旧同事指着鼻子驳过不止一次。

驳得最狠的,是军统北平站少将站长乔家才。乔家才生前多次撰文,说沈醉写的东西"不是道听途说,就是臆测编造,很多时候都把真相写反了"。这话不是泛泛批评,乔家才每次开炮都带着证据。

马志超出任忠义救国军总指挥这件事,就是一个典型。沈醉在回忆录里说,马志超是胡宗南推荐给戴笠的,戴笠拿到这个人选还"很失望"。乔家才直接拿出当年戴笠与胡宗南的往来电报誊抄件,证明真相恰恰相反:是戴笠自己屡次三番发电报,才从根本不想放人的胡宗南那里把马志超硬要过来的。推荐方向搞反了,情绪也搞反了。这不是记忆模糊,是把整件事的逻辑倒着讲了一遍。

沈醉写郑介民,也是这个路子。他在书里把郑介民描成既无能又贪婪的失败者,说郑最终被他和毛人凤联手做局挤走。但郑介民的实际仕途是:军统改组后升任国防部次长,官位稳稳压着保密局局长毛人凤一头,后来又执掌统领所有特务机关的国家安全局,1954年晋升二级上将,死后追赠一级上将。反倒是毛人凤1956年去世,追赠二级上将时还遇到了障碍。沈醉笔下的"失败者",在官方职官档案里是一路高升的赢家。

更麻烦的是胡蝶这件事。沈醉在回忆录里言之凿凿,说1943年以后戴笠霸占了电影皇后胡蝶,将其金屋藏娇。这个说法在1980年代后广泛流传,几乎成了公众认知里的定论。但胡蝶本人的回忆录和年谱显示,她在重庆真正居住的时间只有十一个月,期间随电影外景队奔波,丈夫潘有声始终在身边经营生意。1986年,胡蝶的堂弟媳吕恩谈到这段文字时气愤地说:"沈醉见一加十,太可恶了,毁了大姐一生的声誉!"胡蝶1989年去世于温哥华,这个争议她带进了棺材。

李公朴、闻一多被暗杀一案,沈醉在书里斩钉截铁地说"根本不是军统干的",连上面也"毫不知情"。军统局行动处处长程一鸣在香港发表的回忆文章里直接戳穿了这个说法。程一鸣写道,案发后他被亲自点名派去昆明"破案",而按照当时的规矩,暗杀重要人物必须事先得到上面批准。程一鸣把整个决策链条说得清清楚楚:有批准,有执行,有善后。沈醉把这条链条的关键一环切掉,整件事的性质就变了。

功德林那段黄维打人的描写,则暴露了沈醉写作时的另一种习惯——拿历史当出气筒。沈醉绘声绘色地写:文弱的董益三先给了黄维一巴掌,激得黄维"剑眉倒竖,怒眼圆睁,右手握拳朝对方脑门猛力击去",要不是有人拉着,董益三"不死也得重伤"。这段描写的背景,是沈醉刚进功德林时送了董益三一整条好烟,董益三只拿了一支,其余丢还给他,沈醉感到受了奇耻大辱。于是在书里,沈醉把黄维写成了能一拳致命的武林高手,把董益三写成了挨打的那个。但有一个基本事实被他轻轻略过:黄维是出了名的"书呆子",董益三在军统干了十多年行动工作。这场打架的真实胜负,恐怕不是沈醉写的那个剧本。

昆明起义的叙述,是另一个争议点。沈醉在《我这三十年》里把1949年12月9日在起义通电上签字,写成"主动选择走向新生"。他当年的部下赵秉钰,在亲笔回忆录《沈醉与我》里直接说:"30年前,我们在昆明是被迫参加起义。"当日的实际情形是:卢汉以开会为名,将沈醉等一批国民党军政要员扣押于昆明,随后宣布起义,迫使被扣押人员在通电上签字。1980年,沈醉的身份由"战犯"改认定为"起义人员"。"被迫"和"主动"之间,隔着一个身份认定的现实利益。

还有一件事值得一提。1984年沈醉出版《军统内幕》,披露了杀害杨虎城将军的特务身份,认定凶手之一为张静甫。书出版后,他收到了张静甫遗孀的来信,遗孀说:张静甫根本没有参与杀害杨虎城,反而被保密局当作绊脚石灭口。沈醉指认的凶手,家属说是另一个受害者。

沈醉这个人,1932年18岁就进了复兴社特务处,在军统一路做到云南站少将站长,1960年被特赦,1980年代密集出版回忆录,活到1996年才去世。他亲历的事情确实多,他的记忆里藏着真正的历史碎片。问题在于,他太清楚怎么讲故事了。哪些细节该放大,哪些该模糊,哪些人该写成赢家,哪些人该写成笑话,他心里有一本账。他的回忆录不是谎言,但也不是直播。带着筛子看,是读他的唯一正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