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2月2号早上,于英生送完儿子上学回家,妻子还在床上躺着。几个小时后,她死了。现场没撬锁痕迹,门是反锁的,可警察觉得——最该被怀疑的就是他。
主要信源:(人民网——安徽警方成立专案组调查17年前“杀妻”案)
1996年冬天的蚌埠,寒风卷着落叶扫过南山路的旧居民楼。
34岁的于英生刚把7岁的儿子送进学校,揣着区长助理的工作证往单位赶,那是他人生最风光的时刻:市委重点培养的年轻干部。
父亲是当地受人尊敬的老革命,妻子韩露是中学老师,出身书香门第,一家三口的日子在邻里眼里挑不出半分错处。
谁也没料到,几小时后,一场灾难会把他从云端拽进泥里。
中午,韩露的父亲接外孙回家时,发现女儿的自行车还停在楼下,家门虚掩。
推开门的瞬间,刺鼻的煤气味呛得人睁不开眼,门后竟燃着半截蜡烛。
老人跌跌撞撞冲进卧室,看见女儿赤身裸体躺在血泊里,早已没了呼吸。
刑警很快封锁了现场:门窗完好,没有撬动痕迹,韩露死于扼颈窒息,体内留有精液。
厨房的煤气罐开着,床头柜摆着点燃的蜡烛,显然是熟人作案,凶手熟悉环境,还想制造爆炸毁尸。
警方走访后,把目光锁在了于英生身上。
邻居说这对夫妻常吵架,案发前一晚还因琐事争执。
没等他从丧妻的剧痛中缓过来,12月12日,于英生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逮捕。
审讯室里的七天七夜成了他的噩梦:不让睡觉,车轮战追问,警察只想要一份认罪书。
他反复喊冤,可没人听。
直到韩露体内的精液DNA与他不符,案子却没因此翻盘,检方咬定是他捡了别人的避孕套伪造现场。
1998年4月,蚌埠中院一审判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他上诉,安徽高院两次发回重审;2002年终审,改判无期徒刑,不得减刑假释。
监狱的铁门“哐当”合上,于英生的世界塌了。
父亲于道欣,那个在蚌埠官场干了半辈子的硬汉,坚信儿子是清白的。
从那天起,老人带着长子于宁生踏上申冤路:合肥、阜阳、北京,十几年跑了上百趟,积蓄花光了,亲戚借遍了,也不肯停。
2009年,73岁的于道欣倒在奔波的路上,临终前攥着儿子的手:“宁生,我走了,你也要替英生伸冤,卖房子也得坚持!”
老人的遗书后来到了于英生手里,一摞皱巴巴的信纸,记着每一次上访的日期、接待的人、得到的答复。
字迹从苍劲变得颤抖,像父亲佝偻的脊背。
于英生突然醒了:他不能死,不能让父亲的血白流。
他开始自救。
托狱警买法律书,在昏暗的灯光下啃法条,参加自考,拿下法律专科毕业证。
他拒绝穿囚服拍照,“那不是我的衣服,我不认”。
2010年5月,两名检察官来提审,是他14年来的第一缕光。
没多久,安徽省检察院的李革明科长翻开了父亲留下的申诉材料,这个案子太怪了:两次发回重审,两次判死缓,最后无期,证据链处处是窟窿。
复查组一头扎进旧卷宗。
第一个漏洞是时间:于英生7点前出门送孩子,单位8点上班。
若要杀人,得折返、作案、清理现场,再赶去单位,骑单车根本来不及。
第二个是DNA和指纹:韩露体内的精液不是他的,现场床头柜上还有两枚陌生指纹,当年警方既没鉴定,也没写入报告。
第三个是口供:于英生的有罪供述前后矛盾,一会儿说用刀,一会儿说用枕头,和尸检报告的伤口位置对不上,大概率是刑讯逼供下的胡编乱造。
2013年5月,最高检向最高法发出再审建议。
8月13日,安徽高院宣判:于英生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罪释放。
走出法院那天,他52岁,头发全白了,父亲没等到这一天,母亲也在几年前去世。
他在民政局领了正科级职务,拿着百万国家赔偿,却总觉得心里空了一块,真凶还没落网,岳父母仍不肯认他,儿子18岁了,至今不肯叫他一声“爸”。
警方很快重启侦查。
那两枚陌生指纹和当年的精液DNA成了突破口。
技术比17年前先进太多,比对范围一点点缩小。
嫌疑人指向了武钦元,当年蚌埠交警支队的一名民警,和韩露做过邻居,曾在麻将桌上见过她。
武钦元被捕时还在打网球,面对指纹和DNA铁证,终于松了口:1996年12月2日早上,他执勤时看见韩露在家,色心顿起,敲门谎称找于英生。
韩露开门后,他强行施暴,怕她呼救就用枕头闷死了她。
为了毁证,他割了韩露的脖子,打开煤气罐,点了蜡烛,想炸平现场,没想到韩父来得早,断了这场阴谋。
2015年,武钦元被判死刑。
于英生终于能挺直腰杆去岳父母家。
老人看着判决书,哭了半天,说:“我们对不起你。”
儿子也终于肯靠近他,父子俩坐在新家的阳台上,看着楼下的梧桐树,谁也没说话。
一个父亲用13年奔波换儿子一线生机,一个蒙冤者在铁窗里啃了17年法律书。
如今,于英生还在民政局上班,每天准时打卡,偶尔会去父亲墓前坐会儿。
他说,不恨谁,只是希望这样的悲剧,再别落在别人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