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广场的花池边,一个六十多岁的大爷四仰八叉地躺着。身上除了条裤衩,什么也没穿。
更离谱的是,他似乎嫌不够透气,硬生生把裤衩后半截往下扯了扯,直接把大半截身子晾在了大太阳底下。
昨天午后,广场上遛弯的人不少。有推着婴儿车的,有拎着菜篮子的,大家本来都在花坛边慢慢晃悠。走到这个花池跟前,路人的步子全乱了。
只见这位大爷不慌不忙,活脱脱像是在自家的私人海滩。他找准了阳光直射的角度,身子一歪,舒舒服服地贴着花池边躺平。
躺了几分钟,可能觉得受热不均,他慢悠悠地爬起来,两手抓着那可怜的几块布料,往下又褪了褪,然后翻个身,换个面继续贴上去接着晒。
就这么反复躺下、起身、调位置,折腾了好几次。
路过的大姐不经意瞥见,猛地转过头,一把拽住同伴的胳膊,快步绕开十几米远。几个背着手的大爷在不远处停下脚,互相看了看,谁也没上前搭茬。
这位主角倒好,双眼微闭,安安稳稳。周围躲闪的目光、刻意加快的脚步声,在他这里全被过滤得干干净净。
阳光是大家的,广场也是大家的。但在大庭广众之下,把裤衩褪到这步田地来“吸收日照”,属实是把公共区域当成了自家炕头。
遇到这种硬生生把路人逼得绕道走的“日光浴”,你是会装看不见快步走开,还是觉得必须得有个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