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岁加拿大富豪几十年前性侵实锤,有人喊冤有人叫好!
6月21号,93岁麦格纳创始人斯特罗纳奇两项性侵罪名坐实,当年有法律,为啥隔四五十年才翻出来判?
可换个角度想,几十年前他手握财富权势,小姑娘在他手下打工,敢张嘴报警吗?
那个年代,女生被欺负,先被旁人挑错,富豪随便花钱私了,受害者只能打碎牙往肚子咽。
加拿大法律性侵案没追诉期,不会因为年头久、年纪大就免罪。
但这次12项指控只成了2项,剩下的全因证据不足驳回。
有钱人手握资源,当年能捂住所有丑事,几十年过去受害者得以申冤。
到底是迟来的正义,还是时隔太久难以求证的秋后算账?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