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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胆包天!”贵州,已婚女子带着12岁的女儿与一男子同居,岂料,男子趁她外出打工

“色胆包天!”贵州,已婚女子带着12岁的女儿与一男子同居,岂料,男子趁她外出打工,1个月期间,对12岁女儿进行了不法行为,还猥亵她,东窗事发后,男子被检察院以强奸罪、重婚罪、猥亵儿童罪起诉,而女子也因重婚罪被起诉。

(信源:九派新闻---男子与已婚女子同居对女子12岁女儿实施强奸猥亵被判12年案后多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协作机制对受害女孩常态化开展指导和帮扶工作)
 
成年人一时的随性抉择,往往会给未成年孩子埋下无法逆转的伤害,贵州这起终审落地的案件,直白戳破了离异边缘女性草率同居、疏于护女的现实隐患,全程事实清晰、判决公允,也给所有带娃独居、婚姻存续期外寻伴侣的家长敲响了警钟。
 
2021年1月至9月,郭某,明知女子余某早已已婚、并未办理离婚手续,依旧和余某在贵州多地,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生活。
 
余某身为婚内女性,没有守住婚姻底线,更没有守住女儿的安全边界,直接带着年仅12岁的亲生女儿小舟(化名),搬入同居住所,和郭某朝夕相处共同生活,彻底把未成年女儿置于陌生成年男性的近距离管控之下。
 
看似安稳的同居生活之下,藏着极端阴暗的恶意。
 
2021年6月到7月,短短一个月时间,余某为赚取收入外出务工,家中只剩郭某和12岁女儿独处,郭某彻底放下道德与法律底线,利用独处便利,多次对未满14周岁的小舟实施强奸行为,同时长期对孩子进行猥亵,持续性摧残未成年女童身心。
 
年纪尚小的孩子惧怕恐吓,不敢第一时间告知母亲,只能独自承受恐惧与痛苦,直至后续情绪崩溃、行为反常,余某某察觉女儿状态极度不对劲,耐心安抚追问后,才得知这段时间家里发生的全部恶行。
 
知晓真相后,余某立刻选择报警,警方快速固定取证,检察机关依法梳理全部案情,最终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重婚罪三项罪名,对施暴男子郭某提起公诉,同时以重婚罪,起诉同样触犯法律的女子余某。
 
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郭某三项罪名合并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判决下达后郭某某不服结果提起上诉,二审依法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女子余某婚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此涉案两人全部承担对应的刑事责任。
 
很多网友看到结果后,只愤慨施暴男子的恶行,却忽略了这位母亲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大众固有认知里,只有出轨属于道德问题。
 
但法律明确规定,已有合法婚姻关系,又和第三方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不属于简单婚内出轨,已经构成重婚罪,不管后续是否养育孩子、是否遭遇次生伤害,违法事实成立,就必须接受法律惩处。
 
放眼全国,同类母亲草率同居、引外人伤害未成年子女的案件并不少见。
 
此前浙江就有一起同质案件,一名已婚女子独自带11岁女儿异地生活,未离婚便结识异性男友,直接让男子入住家中,男子借女子夜班外出的空档,半年内多次侵害女童,事发后男子数罪并罚获刑七年,女子因重婚罪、监护失职被追责,同时被纳入未成年人监护负面名单。
 
还有外省乡镇案例,留守已婚女性私自和同乡男子同居,对方侵害家中13岁孙女,最终男女双方均被依法判刑。
 
这类案件有着高度相似的共性:母亲优先顾及自身情感与生活便利,放松对同居异性的人品核查,忽视未成年孩子的独处安全,最终让孩子成为最大受害者。
 
这起贵州案件后续还有长效处置举措,并非一判了之。
 
2024年开始,当地检察院联动妇联、教育、法院多部门,依托此案搭建专属家庭教育协作机制,针对受害未成年女孩开展常态化帮扶,安排专业人员定期做心理疏导、学业辅导,同步落实司法救助,专人监督女子后续监护履职情况,经过长期干预帮扶,受害女孩已经慢慢走出阴影,顺利回归正常校园生活。
 
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受法律绝对保护,不管是继父、同居男友、亲友熟人,只要对低龄女童实施性侵、猥亵,都会从重处罚,叠加重婚等罪名后,量刑会从严把控,施暴者绝无侥幸空间。
 
婚内同居不等于自由恋爱,只要没有合法办理离婚手续,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是触犯刑法的重婚行为,不分性别、不分是否护娃,违法就要担刑责。
 
所有带娃家长,尤其是单亲、婚内分居带娃的女性,择偶同居永远要把孩子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要随意让陌生成年男性进入家庭生活,不要留孩子和异性独处密闭空间,成年人的情感选择可以自主,但绝不能用孩子的身心健康,为自己的草率买单,监护不是单纯养活孩子,守住孩子身边的安全边界,是父母不可推卸的第一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