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欠债可以不偿还》
中国人有句老话:“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意思是欠别人的钱一定要还。这个道理从古代传到今天,并没有人质疑过。
然而,法律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债务都必须偿还,有些债务是可以不还的。
1、最为常见的赌债可以不必偿还。
赌博是法律禁止的活动,一直是我国法律打击的重点。很多人因为迷恋赌博,会把家庭搞得倾家荡产,因此,国家法律一直对赌博采取严打措施。据了解,我国每年打击赌博活动达几万起,每年信任啊情人赌资都是天文数字。尽管如此打击,赌博仍然难以禁止。根据法律规定,因赌博产生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尽管很多赌债当事人都会找借条,甚至设置抵押担保条款,但这种借贷法律并不认可。只要债务人能证明双方的债务是赌债,即使债务人给债权人打了借条也可以不还。赌场上的借贷活动大都是现金交易,债权人除了借条以外,很难提供出借资金的流通渠道,也就是借贷资金支出的凭证。只要债务人能证明双方发生的是赌债,法院就会裁判这种债务无效,也就是说,债务人不用偿还。
2、通过银行低息借贷再高利转贷的借贷关系,一旦发生诉讼,法院大概率会驳回债权人的诉讼。
有人自以为与银行有关系,可以低息借贷,再高息借出去赚取利息差额。对于这种借贷,法院在哦挤公交时,只要债务能证明债权人在借贷发生时有银行贷款未偿还,法院大概率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即使法院判决了,对约定的高利息也不会支持。
3、高利贷的超标利息可以不还。
由于许多高利贷约定利息都超过法律的标准,因此,债务人v看手机借了高利贷,可以对超过法律规定的高利贷部分不同意偿还。目前法律对超过法定利率四倍
即24%
的借贷利息部分不予保护,债权人无权追讨超过法定利率四倍的借贷利息。
4、套路贷法律一般不保护
套路贷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以民间借贷为幌子,诱骗借款人签订不利于自己的合同,进而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套路贷属于违法犯罪,不予保护。如果债务人能够证明对方是套路贷。法院也会判决债务无效。
5、非法集资的债务无效。
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而形成的债务关系无效,也就是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人只能通过刑事裁判追缴。
6、校园贷债务不受保护。
很多大学生通过校园贷借钱,超前消费而还不上钱。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向在校学生发放的明显超出其偿还能力,并以监护人的财产作为偿还保证的借款属于无效债务。
7、没有支付凭证的虚拟借贷法律不予支持
现实生活中,有一些特殊的借贷如情债、第三者插足他人家庭被强迫打借条,及其他形式的打借条债务,如果没有借贷资金的支付凭证,债务人有合理的抗辩理由,法律也可以不予支持。如笔者代理的胡某被债权人康某起诉的案件,是胡某被骗参加传销组织后,被强迫打的50万元借条。康某利用该借条起诉后,笔者要求康某提供出错资金的来源及支付凭证。康某无法提供,被法院判决驳回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