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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号,新疆新源县法院审了一个案子。两口子一起到法院起诉离婚,孩子归谁、房子

6月17号,新疆新源县法院审了一个案子。两口子一起到法院起诉离婚,孩子归谁、房子怎么分,全商量好了。法官准备出调解书,核对身份的时候发现——这俩人是表兄妹。

阿某和努某,2013年登记结婚,2015年生的女儿。婚后跟男方父母住,矛盾越来越多。后来自己掏了35万买房单过。男的借口打工常住父母家,不怎么管老婆孩子。吵了几年,彻底过不下去。今年5月7号,俩人一起去法院,说离了吧。

法官一查,阿某是努某姑姑的女儿,二代旁系血亲。

民法典写得明明白白,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有这种关系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法官直接说了——这婚结的时候就是无效的,不用走离婚程序。

俩人在一起13年,孩子都10岁了,现在告诉你这婚从来没算数过。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当年登记的时候民政局怎么没查出来?

答案是,查不出来。婚姻登记主要是形式审查,看证件齐不齐、材料全不全。亲属关系这块,靠当事人自己签字声明。你说没有近亲关系,工作人员就信你。不是不想查,是没那个能力查——全国户籍信息没完全打通,跨省查亲属关系更不现实。

换句话说,13年前那本结婚证,建立在两个人的一句“我保证”上面。

这案子在新疆不是头一个。伽师县有表兄妹结婚15年、生了3个孩子,被判婚姻无效。喀什有结婚多年、育有一儿一女,也被判无效。莎车县、精河县都有类似案例。

为什么这种事在新疆反复出现?

莎车县法院的法官点过一句——根源是“姑表结婚、亲上加亲”的旧观念。在一些地方,堂兄妹结婚被视为犯忌,表兄妹结婚反而被认为是亲上加亲。有记者去新疆农村采访,当地人理直气壮地说:“姑表亲不算是近亲,不算违法。亲上加亲,亚克西!”

这不是个别人的无知,是一套根深蒂固的老观念在起作用。

法院自己也在反思。新源县法院这次专门强调,要纠正“重调解、轻审查”的办案思维。案子都到法院了,双方都同意离了,法官还得主动去查这俩人到底是什么关系。

说回这对当事人。报道里写的是“刻意隐瞒”。如果是故意瞒的,那结婚的时候就是明知故犯。13年。共同买房子,生孩子,一起过日子。法律上说这婚姻从来没存在过。但日子是真真切切过下来的。孩子是真真切切生下来的。房子是真真切切掏钱买的。

法律不认这段婚姻关系,但孩子抚养、财产分割该处理还得处理。

你可以宣告婚姻无效,但没法宣告这13年没发生过。

你们觉得,这种案子该怎么判?

来源:新疆法治报、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