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常见法律问题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因不法侵害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时,往往需要通过民事途径挽回损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案件审理中同步解决民事赔偿纠纷的便捷、高效维权方式,将刑事案件与民事损害赔偿纠纷同步审理,免去被害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免收案件诉讼费,大幅减少群众诉累,具备惩戒犯罪、权利救济、矛盾化解的三重价值。但该诉讼有严格的法定适用范围与规则,实践中,部分当事人因不熟悉法律规定而错失维权良机。本文梳理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常见法律问题,以供参考。
1【 哪些案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核心前提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了实际损失,且仅限实际物质损失,适用于两类法定情形:第一类是人身权利遭受犯罪侵害,如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寻衅滋事、交通肇事等行为造成的被害人受伤或死亡的案件,被害一方可主张人身损害相关物质赔偿。第二类是财物被犯罪行为直接毁坏损毁,如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打砸抢、寻衅滋事、放火损毁物品等案件,可主张财物修复、重置等物质损失赔偿。【法律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款。
2【 哪些情形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司法实践中有四类情形明确不予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类是非法占有型财产犯罪,包括诈骗、盗窃、抢夺、侵占、集资诈骗、合同诈骗、帮信罪等,此类案件中被害人财物被非法占有、处置,无法提附带民事诉讼,仅可通过办案机关追缴赃款、责令被告人退赔挽回损失。第二类是精神损失赔偿,无论人身伤害还是财产受损,附带民事诉讼中主张赔偿精神损失的,法院一律不予支持。第三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犯罪,如刑讯逼供、滥用职权等造成的损失,需通过国家赔偿程序维权,不适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第四类是当事人双方已经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达成调解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律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百八十五条
3【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主张哪些赔偿项目?】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赔偿实际物质损失为原则,判决支持的项目有明确的法定范围。被害人受伤的,可主张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害人死亡的,可额外主张丧葬费。需要重点注意,除交通肇事罪等机动车交通事故类刑事案件外,法院判决不支持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但如果双方达成调解、和解协议,被告人自愿赔付伤残、死亡赔偿金的,法律予以准许,不受判决范围限制。【法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
4【 谁有权提起、谁需要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有权提起诉讼的主体分为三类:一是人身、财产遭受犯罪侵害的直接被害人;二是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依法提起;三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且受损单位未维权的,人民检察院可在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义务主体不限于刑事案件被告人,还包括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侵害人、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死亡或死刑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以及其他依法需承担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被告人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法院予以准许。【法律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条。
5【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定时间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一审判决宣告前提出,该时间段为法定有效起诉期间。若被害人在一审阶段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审阶段再提出的,二审法院仅可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告知当事人另行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刑事案件审结、判决生效后,无法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另行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法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九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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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与执行有哪些特殊规则?】 审理层面,附带民事诉讼原则上与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仅在为避免刑事诉讼过度迟延的特殊情况下,可在刑事部分审结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民事部分。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双方调解,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执行层面,犯罪分子同时承担民事赔偿、罚金、没收财产责任的,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优先履行民事赔偿义务。同时,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对被告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保障后续赔偿顺利执行。【法律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六条。
7【仅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法律后果是什么?】 同一刑事案件存在多名共同侵害人时,被害人有权选择起诉全部或部分侵权人。法院受理案件后,会依法释明当事人可追加未被追责的共同侵权人为被告。若被害人坚持仅起诉部分侵权人、自愿放弃对其余侵权人的索赔权利,法院会明确记录在案,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法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8【 未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时,刑事判决能否直接作为民事诉讼的事实证据?】 生效刑事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可直接作为民事诉讼免证事实、定案依据,在当事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时,可以直接提交生效的裁判文书,文书所载基本事实不需要举证证明,除非对方拿出充分反证。【法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3条。
来源:历城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