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女子哺乳期上门给客户按摩,为了多赚点奶粉钱,就打起了歪主意,给客户额外提供了特殊服务,不到 1 个月便赚了 26760 元,谁知事情暴露,女子被抓后这些钱全被没收,女子觉得不合理,因为里面有一部分是按摩的正常收费,于是起诉了。
这件事发生在 2023 年的内蒙古,当事人崔某当年 31 岁,事发时刚生完孩子不久,正处在哺乳期。家里孩子的奶粉、尿不湿样样要花钱,加上房租水电的固定开支,生活的压力一下子沉甸甸压了下来。
崔某没有太高的学历,也拿不出本钱租门面开店,思来想去,觉得自己手劲不错,做上门按摩是最合适的出路。手机上接接单,背着工具包就能上门服务,时间也相对灵活。
最开始的几天,崔某做的全是正经的按摩服务。推背、揉肩、放松肌肉,一单忙活一个多小时,收个两三百块钱。凭着态度好、肯下力气,她慢慢也攒了些回头客,生意渐渐有了起色。
可干了没几天,崔某心里就有点不是滋味。一天跑两三个客户,刨掉路费和杂七杂八的开销,到手的钱也就勉强覆盖日常开支。想多攒点孩子的奶粉钱,靠正经按摩得熬上好几个月。就在她发愁的时候,有老客户在微信上试探,问能不能加钱提供 “特殊服务”。
一开始崔某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她清楚这事碰不得。可转头看见见底的奶粉罐,想起月底催着要交的房租,她心里的那道防线一点点松了劲。她总觉得上门服务隐蔽性强,没人会发现,就这么半推半就,答应了客户的要求。
有了第一次,后面的口子就越开越大。崔某开始主动接这类高价单子,收费比正规按摩高出不少。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她手机里的转账记录一笔接一笔,零零散散加起来整整有 26760 元。她心里还暗自庆幸,觉得找着了来钱快的路子。
可天底下从来没有不透风的墙,警方在查办另一起涉黄案件时,从一名涉案人员的手机转账记录里发现了异常,多笔转给崔某的转账,不管是时间还是金额都透着不对劲。顺着这条线索往下追查,警方很快就找到了崔某。
被带走接受询问后,面对摆在眼前的转账记录和涉案人员的指证,崔某没扛多久,就把自己提供特殊服务的事一五一十全交代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警方很快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行政拘留 14 日,罚款 1000 元,同时认定这 26760 元全部为违法所得,予以全额追缴。
考虑到崔某当时还在哺乳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所以拘留的处罚决定虽然作出了,但崔某并没有实际执行,可罚款和追缴违法所得的处罚,一分都没有减免。
拿到处罚决定书的崔某却越想越不服气,她觉得自己实在委屈,这两万六千多块钱里,明明有一部分是自己正经按摩赚的辛苦钱,怎么能全算成违法所得一股脑没收了?她越想越觉得处罚不合理,干脆一纸诉状把警方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把正规按摩的收入退还给她。
崔某在法庭上辩称,自己大部分订单都是正经按摩,只有少数几笔是特殊服务,警方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全部没收。可她却拿不出任何实质证据,既没有明确的服务价目表,也没有逐单的服务记录,根本说不清到底哪一笔钱是正规按摩的收入,具体金额又是多少。
反观警方这边,提交的证据链十分完整。不仅有崔某当初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还有全部的转账明细、涉案人员的证言,所有证据都能相互印证,证明这些收入均与她的违法服务直接相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崔某在提供上门按摩服务的过程中,掺杂了违法的色情服务,属于典型的混合经营模式。当违法所得与合法收入混同,当事人又无法举证证明合法收入的具体金额时,依法可以将全部经营收入认定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最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崔某的诉讼请求,维持警方的处罚决定。
崔某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又向上级法院提起了上诉。可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警方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也没有问题,再次驳回了她的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案子最值得警醒的,就是很多人抱有的侥幸心理。总觉得把合法生意和违法勾当掺在一起,就算被查到也能拿正规经营当挡箭牌,蒙混过关。可法律早就考虑到了这种情况,自己说不清、拿不出证据区分,那就只能按全部违法所得来认定。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每个人都有手头紧、压力大的时候。但再难,也不能打法律的歪主意,不能靠突破底线来换快钱。一时的高收入看着诱人,可背后藏着的是沉重的违法代价,不仅钱守不住,还会留下违法记录,给自己和家人的未来都埋下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