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亲述遭强奸始末看了真的气的牙痒,山西运城一名13岁女孩自述遭有前科男子韩某某性侵,对方事后转500元封口并以恐吓言语威胁,家属4月底报案后多次被建议接受赔偿私了,后续警方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却未按规定向家属送达正式文书。
事件引发全网关注后,当地警方于6月22日深夜通报,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启动案件全面复核。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以强奸罪论处且从重处罚,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无性同意能力是不容辩驳的法律常识。
不予立案的结论直接触碰法治红线,办案中劝调解、程序缺位的问题,更会降低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期待复核彻查证据、纠偏纠错,给受害女孩应有的公道,牢牢守住未成年人保护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