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持双程证福建女子受堂姐夫唆使来港开户,户口在其不知情下被用以洗黑钱逾6.8亿港元。她承认两项洗黑钱罪,高等法院法官郭启安判刑时指,她被亲戚操纵利用,听从长辈要求来港开户并借出户口,并非案件主脑,也不知悉资金来源。本案涉及金额庞大,其案中角色属低层,并无任何个人得益,法官考虑她初犯、及早认罪及品格良好,判囚4年半。
所开户口曾有多笔资金进出转帐纪录
现年31岁女被告曾燕军承认两项洗黑钱罪,她承认曾于2017年12月8日开立星展银行户口,帐户名称为2017年8月8日注册成立的新晟达贸易有限公司(New Sheng Da Trading Limited) ,被告是公司唯一董事及股东,报称公司业务为纺织品贸易。她申报自己预期每月收付约港币70万元,申报资金来源地为「以色列、德国、越南」。
被告开户时附上双程证及身份证副本,并提交一份合同《棉布料购销合同》,声称新盛达向泉州善美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价值人民币11.85万元的棉布。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0月3日期间,帐户收取港币8.63万元后被全部转走,随后进行13次网上转帐,把港币约5万元转入美元子帐户,又把港币约2万元转至香港公司HYJ Industry。帐户截至2018年10月3日余额为零。
而其美元子帐户在2018年从46个来自杜拜、香港、美国、英国、中国、印度、新加坡等地的帐户共收取255笔存款,总额逾8722万美金,其后分1,773次转帐至来自印度、中国内地、香港、美国、杜拜、厄瓜多尔、越南、台湾、巴拿马、新加坡、阿曼、巴基斯坦、泰国、日本、沙特阿拉伯、印尼、哥伦比亚、巴林、斯里兰卡、乌拉圭、马来西亚、塞内加尔及拉斯海等地的256间公司,金额遭全部转走。
接纳仅受亲人利用毫无个人得益判监4年半
被告2024年4月24日于罗湖入境香港时被捕,在警诫下保持缄默。被告过往未有提交税务纪录,公司在2018/19年度报税时申报零收入,入境纪录显示,被告于公司注册当日人不在港,开户前一日到港,开户翌日离港,直至2018年12月17日再次入境。
辩方资深大律师蔡一鸣求情指,被告受长辈唆使来港开户时年仅23岁,全程并无获取任何个人利益,纯粹充当「傀儡户口持有人」。高等法院法官郭启安考虑被告早于裁判法院认罪,接纳被告并非主脑,仅受亲戚操纵唆摆来港开户,没有直接参与犯罪集团洗黑钱活动,亦不知钱从哪来,认为她案中角色低层。
法官又指,被告过往在福建语言培训机构担任行政主任,品格良好,在福建生活6年间积极参与义工服务,她遭堂姐夫利用及操纵,从而开户借户予堂姐夫,在不知情下协助洗黑钱。她被捕前仅新婚1个月,还押至今26个月,期间把握时间完成多项课程,表现出深切悔意。法官综合考虑案中跨国元素,被告被亲人利用,全程毫无个人得益,判囚4年半。
案件编号:HCCC386/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