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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之事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遇见小面”起诉“渝见小面”的风波刚过去,又来

起诉之事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遇见小面”起诉“渝见小面”的风波刚过去,又来一波“桔子酒店”…起诉“橘子宾馆”,这波风还没过去呢,又来了一波“锦江之星”起诉“紫薇锦江酒店”?
“遇见小面”起诉“渝见小面”因为三个字相同,“桔子酒店”起诉“橘子宾馆”,只有一个字相同,而“锦江之星”起诉“紫薇锦江酒店”,是两个字相同。看到这些消息,我想到的不是这些大品牌的老板,而是和他们合作的代理律师。
我想知道的是这些代理律师的工作任务是什么?目的是什么?跟这些大品牌合作的意义又何在?
我认为其他的一切都是免谈,唯一对他们有价值的就是“钱”。可能这些大品牌做的比较稳,在平时的工作中根本就没有让律师出面的事情发生。
而这些和大品牌合作的代理律师们也整天坐在办公室无事可干。他们租着房子,交着房租,交着水电费,还要给自己的员工开着工资。
整天无所事事怎么办?那就天天盯着电脑,盯着手机,刷一刷,看一看,有没有跟他们合作的大品牌名字相似的。有,那就直接起诉。如果说起诉一起能打赢的话就让人家赔偿,如果说打赢一起赔偿10万,代理律师和合作方五五分成,那就能分5万。也就是说刷刷手机,刷刷电脑,一纸诉,起诉到法院。然后再一个电话打给他们所谓的侵犯商标权的对方,就能拿到几万块钱,这生意,真好做。所以说跟这些大品牌合作的整天无所事事的代理律师,他们真的功不可没。
他们这样做,对吗?我感觉不对,也不合理。
律师存在的意义是为了维持社会和平,律师存在的意义是为了正义而生,而不是整天无所事事的刷刷手机,看看电脑。去鸡蛋里面挑骨头。
当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是这样的,我只是说这些整天无所事事的律师,他们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
朋友们,你们觉得发生这样的事情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