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引发广泛关注的真实热点事件:贵州一名女子离婚6年后,莫名被法院判定承担34万余元的夫妻共同债务,账户被划扣、还被限制高消费,最终查明是前夫私自补领结婚证、伪造她的签名和指纹办理贷款买房所致。经检察院核查取证,案件再审改判,女子最终免除债务、拿回了被扣钱款。
一、法律层面的核心判定规则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只有三类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部分
像上述案例中,女方既没有共同签字、事后也完全不知情,债务也没有用于家庭日常开销,依法本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遭遇此类“被负债”的维权路径
第一时间收集自己未到场、不知情的证据,比如事发时不在当地的工作证明、出行记录等
对伪造的签名、指纹申请司法鉴定,固定关键证据
若再审申请被驳回,可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监督,通过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纠错程序
最终通过执行回转,拿回被强制划扣的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