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生孩子,侵犯男方生育权吗? 如果夫妻双方约定不生育,女方不生孩子,不属于侵犯男方生育权。但如果夫妻双方未约定不生育,而女方不生育孩子,就是违反了双方互相尊重的义务,侵犯了男方的生育权!
就一般而言,结婚就意味着生育,早生贵子是亲人们的祝福。而且生育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权利,未经男女同意下的双方约定不生育,女方单方面不生,就动摇了夫妻双方互相尊重的根基,也就失去了结婚的意义,那何必结婚呢?这岂能不是侵犯了男方生育权?
至于说女性在生育中承担着巨大的生理和心理压力,就有自主决定是否生育的权利。这完全是站不住脚的。自古以来,女性生育都会有生理和心理压力,包括动物也是如此,但却繁衍生息,生生不息,这是自然之理,天经地义,不能以此为由单方面拒绝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