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溪山镇东某村曝出系列问题:某山帮扶的500万元扶贫投资项目已到期,但盈亏情况始终未向村民公开;村干部被指称挪用8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投资,该笔资金出现严重风险、本金及分红存在较大回收难度;同时村内村务、财务长期未按期公开,多项民生工程运营不透明,村民反映强烈,相关问题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村级管理规范性亟待提升。
一、扶贫投资遇违约,80万挪用资金出现严重风险东某村作为省级贫困村,获得某山扶贫资金支持,其中80万元被村干部用于投资,入股河源宏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双方于2020年3月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合作至2026年3月,宏某公司每年支付5.6万元分红,到期返还80万元本金,某干部以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据悉,该笔80万元由贫困户扶贫资金42.18万元、某山帮扶资金37.82万元组成,最初于2018年用于投资连平如亿建材公司,后转入宏某公司,目前投资未达预期,出现严重风险。
协议履行中,村委会预先扣除当年5.6万元分红后,实际支付74.4万元至宏某公司。该公司仅支付两期分红,2022年度尚欠2.6万元、2023年度5.6万元分红未付,合计拖欠8.2万元。村委会追讨无果后诉至东源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解除协议,要求宏某公司返还80万元本金及拖欠分红,村委会对某干部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但村民担心,宏某公司连分红都无力支付,本金存在较大回收风险。
而村干部将80万元扶贫资金用于该投资的行为,被指称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刑法》相关规定,未严格执行扶贫资金专款专用要求,需依法依纪接受处理。
二、500万帮扶投资到期未公示,被指称存在违规使用情形
除涉诉的80万元资金外,某山帮扶的东某村500万元扶贫资金共对外开展六项投资,包括入股农村某银行99万元、如某建材公司80万元、开某缘农业科技公司150万元、金某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30万元、溪山镇某幼儿园21万元、溪山镇鸿某农业有限公司20万元。该村2020年资产登记显示,这些投资均有实物担保,约定回报7%-10%,资金续用需经村“两委”及社长会表决,但目前该500万元投资已到期,村干部未向村民公开任何盈亏信息,既无盈利分配方案,也未披露亏损情况,村民对此提出疑问并要求说明。
经村民初步核查,相关扶贫资金使用及投资工作存在不规范情况,具体表现为:一是主体不合规,二是项目不实,三是权属不清,四是回报不合理,五是决策程序不合规且透明度不足。对此,村民希望有关管理部门介入全面审查,责令村委会公开2020年500万元集体资产投资的全套财务资料(含银行转账凭证、投资协议、分红记录),相关不规范细节及资金使用合规性,需由管理部门进一步核查认定。
三、村务公开长期未落实,监督缺位+换届问题引村民关注东某村原在职离任村务、财务收支已长期未按期公开,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原则,加之村务监督小组未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缺乏及时监督,进一步引发村民普遍不满。村民反映的问题集中在三方面:一是扶贫投资信息不透明,500万到期投资盈亏未公开,被指称挪用的80万元投资细节、担保情况等也未公示;二是村内工程收支无明细,新农村建设中的文化广场、村道路、学校出租、水利等工程,承包及资金使用情况未公开;三是民生工程闲置,省级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建成几年多未投入使用,存在水源污染问题,村民饮水需求未解决,对干部履职情况提出质疑。
更让村民关注的是,今年村村务换届出现妻退夫上担任村村务监督员职务的情况。此类操作被指称违反换届纪律,引发村民对干部管理是否存在家族化倾向及利益输送疑虑的议论。
四、贫困户诉求追责追款,村务管理亟待整改针对被挪用资金无法到账的问题,40户贫困户多次向村、镇两级部门反映诉求、追讨扶贫款项,却始终未得到有效回应;村干部被指称存在暗箱操作及利益输送问题,将80万元扶贫资金用于投资,导致扶贫款项未能如期到账,存在回收困难,严重损害集体和贫困户利益。村民强烈恳请镇、县、市党委政府及纪委部门介入调查,依法依纪立案查处相关干部,冻结涉案资产、追缴相关资金,并公开查处结果及资金追缴情况,给村民一个明确交代。
村务公开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基础,扶贫资金规范使用关乎乡村振兴和民生福祉,被指称挪用扶贫资金属于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东某村此次暴露的系列问题,凸显村级管理短板。目前,80万元投资纠纷已有法院判决,但宏某公司无力偿还;500万元到期投资盈亏仍未公开。相关部门需督促村委会整改,切实履行村务公开义务,规范扶贫资金使用和村级项目管理,严肃换届纪律,回应村民诉求,保障集体资产和村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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