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四点,贵阳某洗浴中心女宾区,三名二十来岁女子赤身梳洗时,突然闯入陌生男员工,隐私被看光,后续维权更糟心!
6月24日晚十一点多,吴女士和两名同事在网上团购洗浴套餐,人均消费200多块,想放松下。洗浴中心体验不错,她们还加了项目,玩到凌晨四点才准备走。女宾区是开放式,泡澡、淋浴、换衣服全在一块,没隔断。
三人赤身对着镜子整理,吴女士猛地抬头,镜子里竟站着个陌生身影——回头对视,三人吓得头皮发麻,隐私全被看光!更离谱的是,那男子没穿工服,不道歉不解释,转身从消防通道溜了。
三个年轻姑娘委屈极了,慌乱穿好衣服找前台。商家承认是员工,一开始态度缓和,免单、送券,后来给现金补偿,却要求签协议,让她们承认“没被偷看,是自己闹事”。
女子气得无语,明明受害,维权还要被迫撒谎,坚决不签。商家翻脸,放话“随便起诉”。
这事传到网上,网友炸了:有人同情“太憋屈,隐私被侵犯还遭封口”;有人骂商家“颠倒黑白,欺负人”;有人支持“坚决维权,法律保护隐私”。
隐私被侵犯已够糟心,商家还用霸王协议封口,实在离谱。《民法典》明文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不得侵害。洗浴中心女宾区是私密空间,商家有义务管理,男员工贸然闯入,就是侵权。
犯错不认错,反而让受害者自认没受侵害,这份协议不合理,不受法律保护。吴女士她们完全可以拒绝签字,起诉要求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