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城交通•综合 | 有新动作!我市这些范围征收土地(6)】
南昌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
近日,我市这些范围征收土地,一起来看看吧。
一、南昌县人民政府关于东江路(东祥路至银亿上尚城)道路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图1-图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6〕13号),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南昌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项目所涉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拟订了东江路(东祥路至银亿上尚城)道路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1、拟征收范围
(1)本次拟征地范围:东至银亿上尚城、南至八月湖路、西至东祥路、北至南昌县洪亿学校。
(2)本次拟征地共2个权属单位,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涉及东新街道大洲村、大洲村下边组农民集体。
2、征收目的与规划用途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此次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拟用于东江路(东祥路至银亿上尚城)道路工程。
二、南昌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规划路道路新建工程(东岳大道至象湖三路)(图3)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征收土地工作方案》《关于规范集体土地上住宅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青苗、树木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南昌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东新街道东岳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1、拟征收范围
(1)用地位于:新力象湖湾以东、东岳二路以南、东新中学以西、东岳大道以北。
(2)所在图幅:涉及H50G082030等一幅图。
(3)涉及东新街道东岳村沙坝组农民集体。具体位置及四至详见拟征收土地红线图(附件)(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4)土地面积:约4.0275亩(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2、征收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用于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南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