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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世袭贱民:乐户多为罪臣家属,身份代代相传,生来低人一等,区别于普通良民;  

户籍世袭贱民:乐户多为罪臣家属,身份代代相传,生来低人一等,区别于普通良民;
 剥夺上升通道:元、明、清律法明确,倡优子弟三代不得科举,彻底断绝读书做官路径;
人身与婚姻限制:不能和良家通婚,明代伶人必须戴绿巾以示身份,不得穿良民服饰、不能购置田产;
依附权贵、毫无人格:哪怕皇帝宠信伶人(如后唐庄宗宠信伶官),也只是帝王消遣工具,一旦失势立刻清算,社会主流士大夫阶层始终鄙夷戏曲伶人,将其归入下九流。

哪怕名角家财万贯、权贵追捧,也只是“台上风光,台下贱籍”,法律和礼教层面永远没有平等人格。
今天文艺从业者地位提升,是现代文明、制度平等的必然结果,和封建王朝“抬戏子”完全两码事
现代社会不存在良贱户籍,演员、戏曲、歌舞、影视从业者是合法平等职业,不存在世袭贱籍、不能科考、通婚受限等歧视性法律。建国后文艺工作者定义为为人民服务的文艺劳动者、人类灵魂工程师,戏曲、话剧、影视属于文化事业,纳入国家文化体系,德艺双馨艺术家可当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军队文艺院团拥有正式编制与军衔,这是五千年封建时代完全不可能实现的制度认可。
全民尊重文艺 ≠ 推崇流量乱象
人们感受到的“地位过高”,大多是商业流量明星带来的观感,不能等同于全体文艺工作者:
主流艺术家(老戏骨、戏曲大师、主旋律创作者、非遗戏曲传承人),靠作品、家国叙事、传统文化传播获得尊重,是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
部分流量艺人天价片酬、过度追捧、饭圈泛滥、德不配位,是资本、互联网媒介、消费市场催生的畸形现象,国家早已持续整治:限薪令、清朗行动、严查偷税、抵制流量至上、倡导德艺双馨,一直在纠偏。
古代农耕社会价值观:重耕读、轻声色
古代核心生产是农业,士农工商为正统,儒家认为戏曲歌舞“惑人心志、不事生产”,只可作为权贵消遣,不能登主流价值台面;国家治理依靠儒生士大夫,演艺群体无政治、文化话语权。
当下文化传播、影视、戏曲、文艺创作是讲好中国故事、传承传统文化、对外文化输出的核心载体。戏曲非遗、红色影视、主旋律文艺作品承担家国叙事、历史教育功能,文艺从业者是文化建设参与者,自然拥有合法社会身份,这是时代发展的客观需要,不是单纯“抬高戏子”。
合理的尊重与畸形追捧要分开
废除贱籍、承认艺术价值、给予文艺劳动者平等人格,是社会巨大进步;但资本裹挟下全民追流量、明星家事挤占公共舆论、少数艺人违法失德,是需要治理的社会问题,国家已经出台一系列政策约束,并非放任无度。
戏曲、传统文艺恰恰是中华五千年文脉传承载体,优秀文艺作品承载民族历史、家国精神;真正消解传承问题的,从来不是文艺从业者,而是育儿成本、生存压力、片面娱乐化消费风气等多重社会因素。
一言以蔽之
 如今文艺工作者获得平等公民身份、文化层面官方认可,是废除等级贱籍、现代化文化建设的时代必然,不等于“把戏子地位拔太高”;
 大众反感的流量乱象是市场畸形产物,国家正在持续整治,不能以个别不良现象,全盘否定文艺行业的价值与职业平等的文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