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搞普通老百姓还能正常做生意吗?”长沙,一家夫妻经营的小店,卷进了一场商标官司,争议就卡在“锦江”两个字上。按媒体报道,谭先生开的“紫薇锦江酒店”,被锦江之星方面起诉,要求停用相关字样,还索赔12万元。目前还没看到法院最终怎么判。
我先把态度摆出来:商标肯定要保护,但维权不能只盯着“两个字撞了”。还得看它怎么用、店有多大、客人会不会真认错。
住宿行业里,名字确实会影响选择。大品牌怕别人蹭名气,这个担心能理解。可一家夫妻店,门头、价格、装修、定位都和连锁酒店差得很远,索赔12万元,普通人看了难免犯嘀咕:这到底是在止损,还是在压人?
要我说,这事最该算的是“比例账”。
如果小店明知道人家品牌有影响力,还故意做相似招牌、仿装修、在线上误导消费者,那赔钱不冤。可如果当事人愿意改名,又没看到明确证据证明它抢了多少客源、造成多大损失,大品牌还把赔偿咬得很死,法律上未必一定输,舆论上却很难赢。
在我看来,真正有分寸的品牌维权,不是把每个含有相同汉字的小店都逼到墙角。边界得划清楚:该改名就改名,该提醒先提醒,真有恶意攀附,再重拳出手。
不然,小商户以后起个名字都像踩雷;品牌方也容易被看成拿商标当棍子。
商标保护不能变成强者的收费站,维权越有分寸,品牌才越有体面。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