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流量,底线可以低到什么程度?
湖南汨罗这起“女子关铁笼游街”的闹剧,起初真让人以为是某种私刑或恶俗纠纷,结果警方通报一出,原来是精心策划的摆拍。何某纠集8人,在公共场所搞“住狗笼”“浸猪笼”,还挂上侮辱性字牌,就为了制造话题牟利。
现在策划者被刑拘,参与者被行拘,大快人心。很多人有个误区,觉得“只要当事人自愿,摆拍就不违法”。错!公共空间不是你们的私人片场,这种制造虚假恐慌、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
流量要有,但更要懂法。别把低俗当创意,别把违法当捷径。每一次对底线的试探,法律都会给出最硬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