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上这种爹倒大霉了!湖北恩施,女子出生后,父亲就对她不管不问,一分钱没出过、一天责任没尽过,母亲一个人把她拉扯大。离婚时双方也说好,父亲以后绝不找她养老。谁知道,父亲老了没钱没住处,日子过不下去,反倒翻脸起诉女儿,每月给他1500元赡养费。女子气炸了,你不养我小,我凭什么养你老?而且她崩溃透露,自己是母亲被侵犯后怀上的,和他毫无情分可言。可法院经过调查,给出的判决让人意外。
1996年,廖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妻子,两人短暂相处后,便开始同居生活,两年后生下了女儿李某。
可孩子出生后,廖某彻底当了甩手掌柜,完全没有尽过当父亲的责任。
李某从小到大的吃喝开销、读书成长,所有费用和照料全都由母亲一人承担。
廖某常年缺席她的人生,既不出钱也不出力,父女俩几乎没有感情可言。
为了给孩子一个名分,在旁人不断劝说下,2010年,李某母亲选择和廖某登记结婚。
即便领了结婚证,两人也没有共同生活,廖某依旧对女儿不管不问。这段有名无实的婚姻维持了8年,2018年两人正式离婚。
离婚时,双方特意在协议里写得明明白白,女儿后续所有学业开销由母亲承担。
同时双方约定,因为廖某自始至终没有抚养过女儿,所以,日后他绝不向女儿索要赡养费。
毕竟你没养我小,我就不养你老,这是最公平的道理。
可让她们万万没想到的是,廖某年纪越来越大,身体状况急剧变差,从2022年开始,他多次生病住院,常年被病痛缠身。
如今他年过六旬,没办法外出务工赚钱,没有自己的房子,只能轮流借住在兄弟姐妹家,每个月仅有一百多元的养老金,晚年生活十分拮据。
走投无路的廖某,全然忘记了自己几十年的缺位和当初的离婚约定,在2024年10月,将亲生女儿李某告上法院,要求她每月支付1500元赡养费。
突然收到传票的李某,心里又憋屈又无奈。
她从小到大从未感受过父爱,生父于她而言,就只是一个陌生的血缘符号。
她无法接受,从未养育过自己的人,老了却要自己来养老。
法院审理后认为,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会因父母未尽抚养义务而直接免除。
最终判决,李某从2025年10月起,每月向廖某支付500元赡养费。
这个结果让李某难以接受,当即选择上诉。
为了推翻判决,李某说出了多年的心结,她根本不是父母正常相恋所生,而是母亲被廖某侵害后怀上的孩子。
她认为,两人仅有冰冷的血缘关系,廖某用错误的方式造就了她的出生,一生未尽父责,根本没资格索要赡养,恳请法院驳回对方诉求。
但二审法院核查所有证据后,发现李某的说法站不住脚。
她仅能提供母亲的书面证言,没有报警记录、立案文书等任何实质证据,且证人未出庭作证。
更矛盾的是,若真如她所说,母亲被侵害生子,二十多年从未维权,还在多年后自愿与廖某结婚、共同生活八年,完全不符合常理。
因此,法院不予采信她的上诉理由。
而且,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廖某年满64岁,常年生病,每月只有一百多养老金,属于法律规定“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完全有资格起诉女儿要赡养费。
而且,赡养是法律强制责任,夫妻私下签协议不能提前免除子女的义务。李某不能拿这份协议当拒绝给钱的理由。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李某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