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前主编又在给某电影“辩护”了,看似公允客观,实则充满了“和稀泥”式的诡辩与精英视角的傲慢。
他的辩护逻辑,首先建立在一个极其荒谬的前提上:票房即正义,落伍即原罪。他承认某大导“走惯了自己套路”、“有可能正在被时代淘汰”,但又认为对其“落伍”的批评没问题,唯独反对扣上“夹带私货”、“历史虚无主义”的帽子。这种逻辑的自相矛盾在于:既然承认导演的创作套路已经不适应新时代的观众趣味,为何又不允许观众对其表达不满?当市场用真金白银的“票房扑街”投出反对票时,这本身就是最真实、最残酷的评价。前主编试图用“时代视距”来消解观众的合理质疑,暗示年轻观众的不买账仅仅是“跟不上时代”,这不仅是对市场规律的蔑视,更是对观众审美能力的贬低。
更深层次看,前主编的辩护暴露了一种令人警惕的“公权力庇护”思维。他指出,某电影“顺利公映,反映了官方对它的总体肯定”,因此不宜在舆论场上过度宣扬其“反思”色彩。这种说法看似在呼吁克制,实则是在用行政审查的结果来打压正常的文艺批评。一部电影能够过审并公映,仅仅意味着它在政治上符合基本的底线要求,绝不代表着它在艺术表达上没有瑕疵,更不代表它拥有了免受舆论批评的“免死金牌”。前主编试图将所谓的“官方肯定”作为一种威慑,告诫批评者要“谨慎”、要“克制”,这无疑是在混淆公权力与文艺评论的边界,让本应自由的公共舆论空间蒙上了一层阴影。
此外,前主编在文中大打“情怀牌”与“资历牌”,声称自己是“伤痕文学”同时代的人,认为那一代人的价值观需要得到尊重。这种论调试图占据道德高地,将针对具体文艺作品的批评上升为对一代人历史功绩的否定。然而,尊重一代人的奋斗与正视某部具体作品在叙事上可能存在的偏差、甚至某些价值观的陈旧,并不矛盾。将观众对一部具体电影的吐槽,恶意曲解为对一代人集体实践的否定,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扣帽子”。正如他所言,“扣帽子的评论倾向”有导向风险,但他自己在行文中,又何尝不是在给批评者扣上“历史虚无主义”或“导向风险”的帽子呢?
前主编的那些文章,表面上是在呼吁理性讨论,实则是在为失意的导演寻找遮羞布。在当下的文化市场中,观众早已不是任人收割的“韭菜”,他们拥有敏锐的辨别力和用脚投票的绝对权利。电影的质量,终究要靠作品本身的“里子”来支撑,而不是靠名人的站台、人脉的吆喝,更不是靠一篇充满诡辩的辩护词来挽尊。前主编们应当明白,在观众日益成熟的今天,任何试图用资历、人脉或公权力来干预文艺批评的努力,最终都将被市场无情地反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