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46岁的澳大利亚男人,把一个17岁的泰国姑娘害了,塞进行李箱扔铁路边的草丛里,完事还想坐飞机逃回澳洲,幸亏泰国警方动作快,在他登机前把人拦下了,面对铁证,他才改口承认少女死于自己手中,却坚称是“正当防卫失手”。
这事说出来真的让人咬牙切齿,好好的一个姑娘,人生还没开始就这么没了,凶手还是个比她大将近30岁的老外。
事情是6月25号凌晨发生的,监控拍得清清楚楚,3点34分的时候,那个叫图查诺克的17岁女孩,跟一个叫西蒙·卡曼的澳大利亚男人,手拉手进了芭提雅中天二路的一栋公寓楼,俩人一起坐电梯上了15楼。
从那之后,这个姑娘就再也没活着出来,她的手机信号直接消失了,朋友联系不上她,等了一天多才反应过来不对劲,赶紧报了警。
公寓房间里明显有打斗过的痕迹,18个小时之后,也就是当天晚上九点多,卡曼一个人拖着个大号黑色行李箱从公寓出来,把箱子绑在一辆红色雅马哈摩托车上,骑着就走了。
监控一路跟着他,他骑到铁路附近的柴亚普鲁二巷旁边,消失了大概9分钟,再回来的时候,摩托车后座上的行李箱已经没了。
警方顺着监控追到那片草丛,在离公寓大约4.2公里的铁路边上找到了那个箱子,打开一看,女孩的遗体就在里面蜷着,身上盖着块布,脸上有明显的伤痕和淤青,法医判断已经死亡超过一天了。
卡曼26号晚上就跑到了曼谷素万那普机场,准备搭飞机回澳大利亚珀斯,泰国警方27号凌晨在他登机前把人截住了。
这个人脖子上、胳膊上全是抓痕,一看就是刚跟人搏斗过,一开始他还嘴硬,死活不承认,说女孩自己走了,跟他没关系。
警方直接把监控拍的所有东西摆他面前,从俩人进公寓到他拖箱子出来,再到他骑摩托车去抛尸,全程无死角拍得明明白白。
铁证面前他扛不住了,终于改口承认人是他杀的,但是话锋一转,说自己是正当防卫失手,说女孩拿刀架在他脖子上,他自卫才把人掐没了。
泰国警方根本不吃他这一套,直接给他定了四项重罪,谋杀、藏匿尸体、移动毁坏尸体、还有以猥亵目的带走未成年人。按照泰国的法律,这些罪名要是都成立,最高能判死刑或者终身监禁。
说实话就他这一连串操作,跟正当防卫半毛钱关系都没有,真要是失手了,第一反应不应该是报警叫救护车吗,他倒好,把人塞进行李箱扔草丛里,自己连夜往机场跑准备逃回国,这叫什么正当防卫,这分明就是毁尸灭迹加畏罪潜逃。
女孩的父亲叫通猜·东霍姆拉,今年也是46岁,跟凶手同岁,想想都让人难受,自己的女儿被一个跟自己一样大的男人害了。
继母奥拉迪·布萨拉库姆跟警方说,希望一定要判这个凶手死刑,换做是谁家的孩子出了这种事,家属肯定都是这个想法。
更让人气愤的是卡曼的态度,他在接受调查的时候,对着女孩家人说了句特别冷血的话,说对你们女儿发生的事我感到难过,这不是我能控制的。
这话听着就来气,人是你杀的,箱子是你拖出去的,尸体是你扔的,机票是你买的,哪一样不是你亲手干的,现在说不是你能控制的,早干嘛去了。
一个17岁的姑娘,花一样的年纪,人生还没正式开始就这么没了,一个46岁的中年男人,犯了事第一反应不是承担责任,而是想着跨国跑路。
他大概以为买张机票飞回澳大利亚就万事大吉了,没想到泰国警方动作这么快,直接在机场把他截住了。
外籍身份从来不是什么免罪金牌,不管你是哪国人,在人家的地盘上犯了法,就得受人家的法律制裁,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跑到哪儿都没用。
这件事也给所有在外旅游的年轻人提了个醒,尤其是女孩子,出门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走,人心隔肚皮,你永远不知道对面那个人心里在打什么主意。
现在这个案子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卡曼已经被关起来了,澳大利亚那边也提供了领事协助,但是该怎么判还得按泰国的法律来。
说实话就冲他这抛尸潜逃的操作,想轻判都难,四条重罪压在身上,等待他的大概率是一辈子的牢狱之灾,甚至有可能是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