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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浩特,13岁女孩经同学介绍添加了男子微信,对方故意用言语刺激,称她是“

内蒙古乌兰浩特,13岁女孩经同学介绍添加了男子微信,对方故意用言语刺激,称她是“照骗”,女孩为证明自己便答应见面,不料落入圈套。她被两名男子困在房间内侵害,对方还拍下视频,之后以此要挟,逼迫她多次发生性关系。报案后,警方以涉嫌强奸罪立案调查4个月,后又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撤销案件,家属对警方的解释表示难以接受。

事情是这样的。2024年7月12号,内蒙古乌兰浩特一个13岁的小姑娘小芬,刚放暑假没多久。同届同学白某某在微信上让她加一个人,语气挺强的,小芬就加了。

聊了几天,对方一直约她出去,小芬没同意。7月12号那天聊天,对方说她是“照骗”,小芬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就答应见面。对方发了个小区位置,小芬打车过去。

到了之后,包某把她领到一个公寓房间,里面还有一个不认识的男孩吴某。两个人把她关在房间里,先后对其实施了侵害并拍摄了视频。

事后,俩人带她出去吃麻辣烫、打台球,回家前包某还让她付了8块钱台球费。事后用视频威胁,逼迫她多次见面并再次实施侵害。过了9天,因为朋友跟包某闹矛盾报了警,这事才被翻出来。

小芬在自述书里写得清清楚楚,自己当时做了反抗。7月22号公安局立案,当天晚上就把包某和吴某抓了,后来给办了取保候审。

到了11月29号,警察出了一份撤销案件决定书,说没有犯罪事实。家属不服,去申诉。2025年6月9号,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回复说没发现办案过程有违法的地方。

警察为啥撤案?给了两个说法。头一个,二人承认与女孩发生了性关系,但认为女孩没有明显反抗,属于自愿。

第二个,俩人说自己不知道姑娘没满14岁。这两个理由成立吗?姑娘的哥哥说得在理:包某是通过姑娘同届同学介绍加的好友。

一个年级的同学,谁不知道谁多大?说不知道年龄,谁信啊?再说“没怎么反抗”这个事。一个13岁的小姑娘,面对两个大男人,被关在屋内,你让她怎么反抗?

有媒体也问了乌兰浩特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办案刑警,对方说案子经过了市级公安和检察机关多部门调查,确认“没有犯罪事实”属实,“办案没问题”。

记者还联系了办案民警郭警官,对方说当地公安和检察院都核查过,一致认定撤案决定合法,家属有意见可以线下沟通。

律师又是怎么看的?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认为撤案不妥当。他说跟已满12不满14岁的女孩发生关系,如果从身体发育、言谈举止、衣着特征这些方面能看出来对方可能是未成年人,就应该认定行为人心里有数。

包某是通过同届同学认识小芬的,完全有机会知道人家多大,警方不能因为嫌疑人说“看不出来”就认定他不知道。而且用了暴力胁迫手段,不管知不知道对方年龄,这事都涉嫌犯罪。

付建建议家属直接向兴安盟检察分院或者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对公安局的撤案决定进行监督。

立案侦查了4个月,最终却以这些理由撤销案件。家属现在还在申诉,希望能重新立案。事件后续还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