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亲戚朋友刷到央视报道和短视频解读。问我评测是不是不能做了。
答案当然是能做。国家规定的是底线。
第一,个人分享自由新规范第一条大前提就是个人分享不属于从事网络评测的主体。比如我买个东西,写个文章或者视频,标题是评测xx产品,行不行?行。只要合法合规就行,不要结论超出依据。如果是企业主体,有的视频是自费测试,有的是厂家合作怎么办?自费测试属于消费者,厂家合作属于经营者,一码归一码。后者受规范约束。
第二,测试是不是只能委托机构?不是,第四条写的很清楚,叫从事网络评测活动。你只要不是从事的就不算。然后写的是功能性能等项目测试,应当委托。这是什么意思呢?比如某项目不合格,某性能不达标,或者质量差,类似这种结论,必须有资质的背书。而且注意,规范用词是“应当”。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性文件,这里的应当不是强制,而是建议。所以压根就没有一刀切。而且后面还有补充条款,就是应当采用国标测试,如确需非标测试的需要论证。如果一刀切就不存在非标测试的论证了。也就是压根没说只能委托机构测试。
第三,法律底线是什么?规范不是法律法规,不能司法或行政处罚,必须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处置。这里的底线其实是网信办的范畴,也就是遵循商业道德、公序良俗,坚持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原则,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第三方合法权益,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说白了就是一个,评测不能乱定标准做排名误导消费者,不能损坏竞争对手商誉。不能破坏市场秩序和网络环境。主要针对的就是付费竞价排名,弄虚作假或者不全面不客观,伪装成评测的违法违规行为。
但是平台和企业可能一刀切。所以想做评测生意,或者想站着挣钱的,可能都难了。本来打击这些违法违规的,有利于合法合规的评测。但是一旦平台反应过度一刀切,对评测统一降权,就可能完蛋了。这个还是要看,目前没看到平台过激反应。 所以暂时不假定结果,只做风险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