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一代乡村医生,退出后的待遇安排,决定着今后这个队伍的的兴衰,这个队伍的兴衰,又决定着基层医疗有没有保障,基层医疗则决定着美丽乡村的建设。
这一连串的关联,就是当前乡村所面临的迫切问题,乡村医生现在的待遇,是六十岁离岗后,每月补助二、三百元,無任何其它收入,这个待遇,无法说是养老保障,只是一种补贴而已。
乡村医生,为了基层的医疗卫生事业,无私奉献了一生,白天就白天,昼夜就昼夜,村民二十四小时,可以随叫随到,请问有哪个行业的人,可以做到这般努力,是几十年如一日,那么他们的报酬待遇是如何制定的呢?
“乡村医生待遇实行县级为主,属地管理,中央下达补助标准,地方財政具体落实,薪酬包含基本公卫补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一般诊疗收入,社保养老补助,岗位补贴,绩效发放,全部由市县根据本地财力核定发放。省级统筹调剂,乡镇乡生院统一管理考核,偏远山区额外补贴同样由地方保障。”(以上来自Al搜索)
从以上资料可以看出,乡村医生的待遇发放,全部由市县根据本地财力核定发放,由地方保障,问题就出在这里,地方上能办出什么漂亮事来,随便说是地方财力不济,便把标准压了下来。
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考核,更把乡村医生的待遇发放大权,直接放到了卫生院这一级,这都是些问题的关键点,如今卫生院这一级,泥普萨过河,自己还管不好自己,再让他们统筹管理乡村医生,能管好了才是奇迹。
在这里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公卫”补助是按人头下来的,乡村医生所占比例为百分之四十,并反复强调不准扣留,而实际发放呢,在看到的评论中,基本就没有按这个比例发放的,百分之四十,一个人接近四十元了。
按照道理,乡村医生的管理,应该纳入医疗卫生系统管理才对,交给地方,就显得有点不协调,过高的估计了地方上的能力。如有赞同此观点的,可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