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仍有博主和网友在讨论“走个面儿”,不少人将其等同于日常所说的“给个面子”,觉得无非是求人通融,算不上什么大事。
这事确实不算大,说破天也不过是措辞欠妥,远不到上纲上线的地步。但这话的意思,我认为还是需要掰扯清楚,二者并不相同。
关于“走个面儿”:有人称其为北京老胡同话,也有人说是江湖黑话,无论源起何处,它都自带一股“江湖气”。简单来说:
假如某个人觉着自己在圈子里有些地位或面子,在谈事、平事的时候给对方说“走个面儿”,便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要求,潜台词就是“你必须给我这个面子,不给就是瞧不起我,就是故意找茬”;
若是对自己尊重或赏识的人说,则更多是主动示好,“我看得起你,愿意交你这个朋友,愿意为你破例帮忙”。
这时“面儿”是有份量的“筹码”,所以上面这两种含义,远非日常客套的“给个面子”所能概括。而即便说“给个面子”,也多少带着“人情绑架”的成分,通常建立在双方有交情、彼此相识的基础上,借人情换取对方的让步或通融。
回到当时的语境,如果想保留那股“江湖气”,对台下观众使用 “赏个脸” 要比“给个面子”更贴切。它既有尊重,也更符合台上台下那种互动的分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