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不算半推半就?”云南昭通一位40多岁的独居大姐,凌晨醒来发现身体不对劲,DNA铁证如山,可警方却不给立案。
云南昭通巧家县40岁的汪羽(化名),离婚多年独自过日子,平日里就靠做点零散活计维持生活,家里窗帘还是年初找本地蒲姓窗帘店老板上门安装的,俩人顶多算是一面之交的普通熟人,半点儿暧昧牵扯都没有。
今年3月6号晚上,汪羽一个人在家闷得慌,随手开了几瓶酒独自小酌,喝到后半段脑子昏沉,刚好蒲某发消息过来搭话,聊着聊着对方说顺路来家里坐坐,汪羽迷迷糊糊没多想,就松口让他进门了。
进屋之后俩人又接着喝了几杯,汪羽的意识越来越模糊,眼皮沉得抬不起来,最后撑不住歪在床上直接昏睡过去,迷迷糊糊间只隐约感觉到身边有人,浑身发软压根没法动弹,想张嘴呼救都发不出声音,之后就彻底断片没了知觉。
等凌晨天蒙蒙亮她猛地惊醒,屋里只剩下自己,蒲某早就悄无声息走了,低头一看身上衣物凌乱,身体传来明显不对劲的异样感,瞬间一股寒意从头窜到脚,她瞬间反应过来昨晚出事了,浑身止不住发抖,哆嗦着翻出手机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
民警接到报案火速赶到汪羽家中,仔细勘察现场,提取了她内裤、胸口、身体多处残留物证,还带着她去医院做酒精浓度检测和法医采样。
没过半个月,3月24号鉴定报告出来,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所有送检物品上全都检出蒲某的DNA,23组基因座全部完全匹配,实打实证明两人当晚确实发生过性关系,这份铁证摆在所有人面前,汪羽本以为这下坏人肯定要被追责,可4月7号公安局直接给她送来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整件事不存在犯罪事实。
汪羽拿到那张通知书的时候当场就崩溃了,坐在派出所走廊捂着脸掉眼泪,她怎么也想不通,明明证据确凿,怎么就不算性侵。
她不肯接受这个结果,按着流程先向本县公安申请复议,被驳回之后又跑到昭通市公安局申请复核,两级机关核查完全部维持不立案的结论,几次奔走维权,把她折腾得身心俱疲,原本就确诊多年的重度抑郁症、焦虑症直接复发,频繁往精神医院复诊,夜里根本不敢闭眼睡觉,一闭眼全是当晚的画面。
记者后来拨通蒲某妻子也就是窗帘店老板娘的电话,想问问当事人这边的说法,对方语气平淡,半点没有愧疚,轻飘飘抛出一句,他俩都是成年人,熟人之间本来就是你情我愿,丈夫私下的私事属于个人隐私,自己不方便多过问,还撂下话说汪羽既然觉得吃亏,想报警随便她。
这话听得外人都替汪羽憋气,合着受害者遭受伤害,到对方嘴里反倒成了自愿往来。
汪羽在递交给检察院的立案监督申请书里写得明明白白,自己和蒲某从来没有恋人、暧昧关系,事发前没有任何邀约、暗示对方留宿的举动。
当晚完全是醉酒叠加精神疾病发作,整个人处于意识不清醒、无力反抗的状态,蒲某就是看准她没法自主抵抗,趁机实施侵犯,事后她也从没找对方索要钱财私了,自始至终只想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不少专业刑辩律师看完整件事的卷宗材料后也提出不同看法,强奸罪认定的关键,从来不止看有没有发生关系,核心在于有没有违背女性主观意愿,只要嫌疑人利用女性醉酒、精神状态差,导致当事人不知反抗、不能反抗,就符合法条里“其他手段”的定罪标准。
警方不立案,大概率是现有聊天记录、现场痕迹里,找不到蒲某暴力、胁迫的直接证据,没法完全证实对方存在强迫行为,达不到刑事立案完整证据链要求,才做出无犯罪事实的判定。
眼下汪羽已经正式向当地检察院提交立案监督申请,按照法律规定,检察院会重新核查公安不立案的全部理由,如果认定确实应当追究刑责,会下发通知要求公安立刻立案侦查;要是监督申请依旧没能得到支持,汪羽还能走刑事自诉途径,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这件事传到网上之后,网友吵翻了天,有人纠结这到底算不算半推半就,也有人心疼独居女性醉酒后毫无自保能力,大家心里都有同一个疑问:当女生彻底失去自主判断能力时发生的关系,仅凭一句“你情我愿”,就能抹去对方侵犯的事实吗?
目前检察院还在核查材料,整件事最终会走向什么结果,所有人都在等着官方后续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