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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大头娃娃事件并非三鹿奶粉所致,三鹿实为向30万名婴儿“投毒”,有五个月大婴

原来的大头娃娃事件并非三鹿奶粉所致,三鹿实为向30万名婴儿“投毒”,有五个月大婴儿饮用后不足十天便因肾衰竭死亡。18年后,三鹿董事长田文华三次减刑,即将出狱。当年那些受害的孩子,如今情况如何?
 
很多人对“大头娃娃”和“三鹿奶粉”的记忆是被混在一起的,好像是同一件事。但如果把时间线一层层拆开,会发现中间其实隔着不同的阶段,也有不同的受害群体。
 
更早一点是在2004年的安徽阜阳,当地出现了一批头部明显肿大的婴儿病例。孩子看起来像是“头特别大”,身体却很瘦弱。

那一批被记录下来的病例一共有229个。调查后来确认,这些孩子的问题来自劣质奶粉,但当时的源头并不是三鹿,而是一些地方小作坊生产的低质产品。

这件事当时就已经引起过一轮整顿,只是很多细节后来慢慢被时间盖过去了。
 
真正让全国记住这个词的,是2008年之后的事情。
 
那一年,市场上出现了一种很便宜的奶粉,有的甚至卖到一包18元。

对很多普通家庭来说,这个价格是很有吸引力的,尤其是农村和三四线城市,很多人觉得“国家免检”这几个字是保险的,觉得大品牌不会出问题。
 
三鹿就是在这样的市场环境里占据了很大的份额。
 
但在奶粉的供应链上,价格压力很快传到了最前端的奶农。收奶价格被压得很低,一吨奶能赚的钱越来越少。

为了保住收入,有些奶农开始在原奶里加水。加水之后,牛奶的蛋白质检测数值就会下降,看起来“不达标”。
 
为了让数据重新“达标”,一些人开始使用一种化工原料,三聚氰胺。

它的含氮量很高,用传统检测方法看,会误以为蛋白质含量正常,而且成本极低,一点点就能起作用,于是,这种做法从个别人开始,慢慢在一些收奶环节扩散。
 
收奶站、运输环节、加工链条,一层层往上走,最后进入大企业的供应体系。
 
三鹿作为行业龙头,并不是后来才知道这个情况的,随着供应链规模越来越大,这种异常其实在内部是能被检测到的,只是一直没有被彻底切断。
 
早在2007年底,就已经有家长反映孩子出现异常情况,比如尿液颜色不对、精神状态变差之类的问题。

到了2008年5月,有一位浙江的母亲在网上发帖求助,说孩子喝了奶粉之后出现严重不适,这条信息当时还引发过讨论。
 
同一时期,企业内部也开始做检测。

到了2008年8月,检测结果已经很明确,多款奶粉中三聚氰胺含量严重超标,其中最高的数值达到每公斤2563毫克,这个水平远远超过婴儿身体能够承受的范围。
 
但在这个节点上,并没有出现大规模召回,也没有公开发布风险提示。生产线还在继续运转,产品仍然正常出厂。
 
更早一点时间,还有一个细节是,有家长持续投诉之后,企业曾经尝试用一些方式进行“沟通处理”,包括提供奶粉试用、解释原因之类的方式,但并没有改变外界的质疑。
 
直到2008年夏末,问题才真正开始被更大范围关注,媒体开始介入调查,有记者发出报道之后,这件事才逐渐从零散投诉变成公共事件。
 
随后,事情通过更高层面的渠道被上报,最终引发全面调查,随着调查深入,涉及的企业和链条被逐步查清,问题也迅速扩大。
 
2009年1月,案件进入司法处理阶段,三鹿企业被处罚,公司走向破产清算。

管理层中,多人被追究责任,其中包括当时的董事长田文华,被判处无期徒刑,直接参与掺加行为的相关人员,也分别被依法判处死刑。
 
但后续的刑期调整也在继续推进,到了2011年,她的刑期从无期调整为19年,2014年再次调整为18年。2016年又调整为17年3个月,每一次调整理由中,都提到“有悔改表现”等相关内容。
 
而在另一边,受害家庭的生活从那之后并没有结束。
 
很多孩子被确诊为肾脏损伤,有些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身体发育明显落后,免疫力长期偏低,容易生病。一些情况严重的孩子,在很小的年纪就失去了生命。
 
对于很多家庭来说,问题并没有因为事件结束而结束,而是变成了长期存在的医疗负担。
 
后来在善后过程中,相关方面对受害家庭进行了赔偿,但金额平均下来大约在2000元左右。而现实中,一些需要长期治疗的孩子,一年的医疗费用可能远远高于这个数字。
 
也正是在这之后,国家层面对食品安全体系进行了调整。《食品安全法》在这一背景下不断完善,检测标准变得更严格,三聚氰胺也被列入乳制品的强制检测项目,“国家免检”制度也被取消。
 
制度层面的规则被重新建立起来,但那些已经发生的伤害,并不会随着制度改变而回到原点。
 
很多年过去之后,这起事件依然会被反复提起。一边是企业责任的追溯,一边是受害家庭长期的生活现实,中间隔着的,是时间已经无法弥补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