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WY薪酬新旧划断、锚定居民收入标准的建议
建议实施Gwy薪酬新旧划断改革,划定时间节点区分存量在岗人员与新招录Gwy。原有在编人员维持现有薪酬体系平稳过渡,严控各类新增津贴补贴;新规落地后新入职人员,全口径总收入不得超过当地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薪酬每年随官方人均收入数据动态核定,绩效完全依托工作实绩考核发放。通过合理压缩非必要薪酬开支,将节省下来的财政收入更多投入民生工程,用于教育、医疗、养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普惠领域。既平稳保障老职工切身权益,缩小收入观感差距,也优化财政资金使用结构,切实提升群众公共服务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