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身陷囹圄的张高平偶然在监狱里看到电视上的女警官聂海芬,正对着镜头侃侃而谈,大谈勾海峰案是如何被“精准破获”的。张高平当场崩溃大哭、彻夜难眠。因为正是这个被外界大肆赞誉为“中国女福尔摩斯”的女人,在十年前用着同样令人胆寒的手法,“制造”了他和叔叔张辉的惊天冤案!
2006年,正在新疆石河子监狱服刑的张高平,在电视上看到了央视十二套的一档法制节目。
屏幕里的杭州市公安局女警官聂海芬正对着镜头,讲述当年张氏叔侄“5·19奸杀案”的侦破过程,节目还把这起案子夸成“无懈可击”的铁案。
张高平盯着屏幕当场就红了眼,当晚彻夜难眠。他心里比谁都清楚,这个被外界称作“浙江神探”的女警经手的这桩“铁案”,把他和侄子张辉硬生生送进了大牢,可他们俩根本没杀人。
事情要倒回2003年的春天。张辉、张高平是安徽歙县的叔侄俩,靠跑长途货运谋生。
当年5月18号晚上九点多,俩人开着解放牌货车去上海送货,受熟人托付,捎上了17岁的同乡女孩王某,顺路带她去杭州找姐姐。
叔侄俩本来走绕城高速直接去上海,怕女孩一个人不安全,特意绕路把她送到杭州天目山路汽车西站附近。
第二天凌晨一点半左右,女孩下车自己打车去和亲戚碰面,叔侄俩随即开上沪杭高速往上海走,全程没再停留。可就在当天上午,王某的尸体在杭州西湖区留下镇的路边溪沟里被人发现。
警方排查后,把最后和死者有过接触的张氏叔侄列为重大嫌疑人,没几天就把俩人从货运路上抓了回来。当时聂海芬是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负责这起案件的预审审核工作。
后续法院查明的信息显示,案发后警方很快就做了DNA鉴定,从死者八个指甲末端提取到了混合DNA,明确排除了是张辉、张高平留下的可能。
不仅如此,涉案货车上没查到任何作案痕迹,死者身上也没检出能证明强奸的精斑。这些关键疑点最终都没拦住案件往下走,定案的核心依据,是俩人后来作出的“有罪供述”。
叔侄俩出狱后都提到,这份口供根本不是自愿说的。
审讯期间他们连着好几天没法正常休息,进了看守所之后,还有个叫袁连芳的在押人员反复逼他们按编好的情节“交代”,不配合就打骂,俩人实在扛不住才照着说了所谓的“作案过程”。
2004年4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同年10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张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张高平有期徒刑十五年。
判决下来后,俩人因为在浙江监狱里一直喊冤不服管教,后来被转到了新疆的监狱服刑。入狱之后张高平从来没认过罪,也不肯申请减刑,逢人就说自己是被冤枉的,是监狱里出了名的“不服管”。
2006年那期电视节目给他的刺激格外大——自己明明没做过的事,办案人却当成光荣成绩在全国电视上宣传,他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反倒更坚定了申诉的念头。
转机出现在驻监检察官张飚身上。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张飚注意到了这个常年喊冤的犯人,仔细调阅卷宗后发现案子疑点重重。
他帮着张高平转递申诉材料,先后多次给浙江当地的司法机关发函,建议对案件重新复查。2008年,张高平在监狱里看杂志,发现河南一起冤案里作伪证的牢头也叫袁连芳,和逼自己认罪的是同一个人。
他马上把这个线索告诉了张飚,成了推动案件翻案的关键突破口。2011年,杭州警方重新把死者指甲里的男性DNA录入数据库比对,结果对上了一个叫勾海峰的人。
勾海峰生前是杭州的出租车司机,2005年因为杀害一名女大学生被判死刑,当年4月就已经执行了,而侦办勾海峰案的负责人同样是聂海峰。
后续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再次复核,确认死者指甲里的DNA确实包含勾海峰的分型,不能排除他作案的可能。
2012年2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对这起案子立案复查,调阅了全部案卷、审讯录像,又专程去新疆提审了张辉、张高平,核实了多处证据。
2013年3月26日,浙江高院公开宣判,认定有新证据证明不能排除他人作案,原审定案的主要证据属于非法取得,依法应当排除,最终撤销了之前的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坐了近十年冤狱的叔侄俩,终于恢复了自由身。宣判两天后,浙江省公安厅公开发表声明,向当事人及家属致歉,承认公安机关在侦查环节负有责任,表示会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有错必纠、有责必查。
后续浙江省委政法委成立调查组核查错案责任,聂海芬因对案件错误办理负有责任,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参与作伪证的袁连芳也被依法追究了相应责任。之后张辉、张高平依法申请了国家赔偿,慢慢开始回归正常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