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还是发生了!”山东青岛,4名好友聚餐4小时喝光36瓶啤酒。散场后,34岁男子贾某独自骑电动车回家,途中撞上路沿石及路灯杆,因颅脑损伤当场死亡。家属将3名同饮好友告上法庭索赔99万余元。大家原本以为同桌好友要承担高额赔偿,法院划分主次责任后的判决结果出乎不少人的意料!
事发去年9月13号晚上,刘某组的局,喊上贾某、蔡某、于某三个老友在青岛城阳区找了家饭店。四个人从傍晚吃到深夜,整整四个钟头,桌上一排空酒瓶,算下来36瓶500毫升的啤酒,平均一个人九瓶。这量对常喝酒的壮年男人也不算少。
喝到后头贾某妻子打电话来催,贾某当时已经有点顶不住了,中间趴在桌上歇了好一会。可于某没当回事,还两次找服务员加酒,顺手也给贾某递过去。散场时四个人都喝得不少,晃晃悠悠下楼。
三个人商量着再去打台球,贾某没跟,自己绕回汽修店骑上电动车往家走。没人提醒他喝了酒别骑车,没人问他要不要叫个车,连头盔都没戴。
就这段路出了事。贾某骑车撞上路沿石和路灯杆,路人发现时人已经没了。交警认定书写得很明白——醉酒驾驶电动车、没戴头盔、操作不当,贾某负全责。
人没了,家里孩子还在上小学,家属的天塌了。他们觉得三个朋友有责任——劝着少喝点、拦着别骑车、送一送,随便哪个做到都不至于出事。一纸诉状把人告了,索赔99万多。
法院判得挺细。贾某34岁的成年人,自己喝了九瓶,自己骑车上的路,自己没戴头盔,主要责任跑不掉。
仨朋友责任也不一样。刘某是组织者,散场时贾某喝成那样,他没管没问,自己打台球去了,担4%,赔七万多。于某在贾某趴桌休息时还两次递酒,担3%,赔五万三。蔡某知道贾某住哪却没上心,也担3%,赔五万三。加起来17万7。
朋友们多少得长点记性——喝酒别死劝,散场多问一句,让人安全到家。这判决该给的交代给了,该担的责任也担了。
信源: 红星新闻(2026-07-04)、上游新闻(2026-07-03)、中国裁判文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