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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那个案子,租客在店里触电死了,房东最后赔了50万。 事情发生在2025年。

温州那个案子,租客在店里触电死了,房东最后赔了50万。

事情发生在2025年。王某租了瓯某公司的铺面做熟食,合同里写着“安全事故由租客承担全部责任”。那天中午,他在挂烤鸭的房间被电了一下,叫来电工。电工一看就说电线太细,带不动那些设备。然后电工干了什么?临时拉了根线,换了个开关,走了。根本问题没动。

下午王某去弄冷冻冷藏柜,又触电了,这次没救回来。

这案子判完了,房东认赔。但有个关键角色被彻底忽略了——那个电工。

他不是没看出来。他看出来了,说线太细了,然后拉根临时线就走了。这不是帮倒忙吗?本来是个隐患,拉了线反倒让人觉得“修好了”,麻痹了所有人的神经。

更麻烦的是,这个电工有没有证?根据规定,电工作业属于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没证就是违法作业。2023年安徽有个项目负责人,没电工证违规接线,员工触电死了,被判重大责任事故罪,一年三个月。贵州同年也有个案子,没资质的人带人修电路,工人触电坠亡,判了一年。

有证就没事了吗?专职电工违章操作留下隐患,造成别人触电死亡,一样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电工有没有留下书面记录?现实中多少电工就是口头说一句“线太细了”,走了。出事了他说“我提醒过”,但谁能证明?谁还记得他当时怎么说的?嘴上说说过不了几天就忘了,白纸黑字才是铁证。有经验的电工都知道,发现要命的隐患,必须出书面整改通知,白纸黑字写明“必须停业整改,不整改出了事我不负责”。这才是保护自己。口头说一句就走,跟没来有什么区别?

再往深了说,这事暴露了一个制度性漏洞。商铺用电和住宅不一样,餐饮、加工这些行当,220伏和380伏混着用是常态。但实际操作中,没有强制检查,没有定期核验。房东只管收租,租客只管用,电夹在中间没人管。合同里那句“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呢?民法典第1198条直接把这种条款按死了。

一个专业电工亲眼看到了要命的隐患,拉根临时线应付一下走人了。这种职业操守才真让人后背发凉。

我不替谁下结论。就想问一句:如果你是那个电工,看到线路带不动380伏的工业电,你会怎么办?拉根线就走,还是坚持让房东停业整改?

有人说电工又不是房东,没义务管那么多。但你是专业的,你看到了,你走了,后面出了人命,你心里过得去吗?

评论区聊聊。

来源: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澎湃新闻、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