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自主是新中国70多年外交一以贯之、从未动摇的根本原则,不同历史阶段的外交策略调整,始终围绕这一核心底色展开。
奠基阶段(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成立之初就确立“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一边倒”三大方针,彻底和旧中国屈辱外交决裂,1953年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奠定了独立自主外交的理论基石。
探索阶段(20世纪60-70年代)先后推行“两个拳头打人”“一条线、一大片”战略,坚决顶住美苏两国的霸权压力,1971年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在复杂冷战格局中牢牢守住了外交自主权。
成熟阶段(改革开放后)正式确立“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完整框架,明确实行真正不结盟,不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论亲疏,完全根据国际事务本身的是非曲直自主决定立场。
深化阶段(新时代)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将这一原则上升为国家法律规范,先后提出全球发展、安全、文明三大倡议,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法治化、体系化的方式延续独立自主的外交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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