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男子发现妻子出轨,一心想挽回夫妻关系 ,被妻子拒绝而发生肢体冲突,过程中妻子昏厥过去,男子将水管塞进妻子嘴巴里灌水,造成妻子死亡,法院判了。
男子一直怀疑妻子在外面有人了,他平时性格就有点闷,不爱跟人交流,心里有事就憋着,越憋越钻牛角尖。
他偷偷看了妻子手机,发现了不少暧昧的聊天记录,这下彻底坐实了他的猜疑。
事发那天晚上,两个人又因为这事吵了起来,男的一心想着把妻子留住,他觉得只要妻子肯回头,以前的事可以既往不咎。
可他妻子态度很坚决,说这日子过不下去了,要离婚,这话一出口,男的受不了了,情绪一下子就崩了。
两个人从吵架变成了拉扯,互相推搡的过程当中,他妻子也不知道是因为身体本来就弱,还是一时气血上头,突然就昏了过去,整个人瘫倒在地上。
正常人看到人晕倒了,第一反应应该是打120叫救护车,或者赶紧把人抱起来看看怎么回事。
但这男的当时脑子完全乱了,他觉得老婆是装晕,是想吓唬他、逼他答应离婚。
他不但没救人,反而做了一件让人完全无法理解的事。
他跑到洗手间接了一根软水管,然后把水管一头塞进老婆嘴里,另一头对着水龙头开始灌水。
他就这么一直灌着,觉得这样能把人弄醒,能让老婆听他把话说完。
可人昏迷的时候,吞咽功能是丧失的,水灌进去直接进了气管和肺里。
灌了没多长时间,他老婆的脸色就变了,嘴唇发紫,一点儿反应都没了。
这男的这时候才慌了神,赶紧把人往医院送,但已经来不及了,人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没了呼吸。
法医后来鉴定,死亡原因就是机械性窒息,简单说就是被水呛死的。
法院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查清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
男子虽然说自己不是故意的,就是想救人、想把人弄醒,没想过要杀人。
但法院认为,作为一个成年人,他应该知道把水管塞进昏迷的人嘴里灌水会有什么后果。
这不是救人,这是用一种极其危险的方式在对待一个完全没有反抗能力的人。
而且他在整个过程当中,完全有机会停下来、有机会打急救电话,但他都没做。
最后法院判了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无期徒刑。
这个判决出来以后,很多人都在议论,有人说这男的太冲动,也有人说他被感情冲昏了头,但更多的人觉得,他老婆出轨固然不对,但用这种方式解决问题,代价实在太大了。
两个人背井离乡从外地到本地打工,日子虽然不富裕,但能在一起打拼本身就不容易。
发现手机里的聊天记录那一刻,男的心里肯定翻江倒海,这种被背叛的感觉确实不好受。
但问题在于,他把所有的不甘和愤怒都憋在心里,没有想过用正常的途径去处理,比如两个人坐下来好好谈,或者找中间人调解,实在过不下去了好聚好散也行。
可他没有,那天晚上吵起来以后,两个人从动嘴变成了动手,这已经是第一个失控的信号。
当妻子晕倒在地上的时候,这其实是一个紧急的求救信号,人的本能应该是救人。
但男的却认为对方是装晕,这个判断直接导致了后面的悲剧。
他不是没有救人的心,他说自己是想把人弄醒,但他的做法完全错了。把水管塞进一个昏迷的人嘴里灌水,这根本不是救人,这是在用最危险的方式对待一个毫无抵抗力的人。
从他开始灌水到妻子脸色发紫,中间至少有几分钟的时间,这几分钟里他只要停下手,或者打一个急救电话,事情都不会走到最坏的那一步。
可他没有,他就那么一直灌着,直到发现人真的没反应了才慌了。这种迟钝和偏执,说到底还是因为他太想挽回这段关系了,想得已经失去了基本的判断力。
感情出了问题,首先要承认它出了问题,然后才能想办法解决。
如果实在解决不了,放手也是一种选择。这男的恰恰是接受不了"放手"这两个字,他觉得只要自己够坚持、够用力,就能把人留住。
可感情不是靠灌水能灌回来的,把人灌没了,自己也得搭进去。
法院判了他无期徒刑,这辈子基本上就交代在里头了,一个家,两条命,全完了。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男子在妻子昏迷后向其口中灌水,主观上明知这种行为可能导致死亡后果却仍然实施,客观上造成了妻子死亡的严重后果,法院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来定罪量刑,判了无期徒刑,这个结果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内容来源于:深圳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