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媒半月谈下场点评LV状告国内中小企业图样侵权问题,直接点名传统纹样是全民共有的文化符号,不应因为商标注册而占位己有,对于传统文化的保护我们还有挺长的路要走,明确指出我们相关法律的缺失与不足。
老祖宗的纹样,什么时候成了洋品牌的“私产”?
南京那家倒闭的鸭血粉丝店店主,到现在还得分期还赔偿款。就因为在墙上画了几朵花,就被LV追着要十几万。与此同时,另一家叫“茉莉奶白”的茶饮品牌,刚被一审判赔1030万。
就因为用了那朵“四叶花”。
可你别忘了,那朵花,学名叫柿蒂纹,新石器时代就有了;在唐代,它叫宝相花,绣在琵琶上、刻在窗棂上,是我们老祖宗用了上千年的东西。
到底谁抄谁?
LV的老花,1986年才在中国注册。而我们的宝相花,在正仓院那把唐代琵琶上,躺了一千多年。一群网友拿着对比图质问:这纹样跟我们公厕瓷砖上的花纹都差不多,怎么就成了你LV的专属?
可人家就凭这“先注册”,拿法律当挡箭牌,把公共文化符号变成了绞杀本土商家的利刃。
这就是一场文化劫匪的狂欢。
更让人憋屈的是,法律还站在它们那边。
专家说了,商标法保护的是“商业符号”的辨识度,不管你“文化原创”。只要你注册得早,哪怕你是从古墓里扒出来的图案,那也是你的。这叫什么?这叫合法抢劫。欺负我们古代的先人不会注册商标,现在拿着我们祖传的宝贝,反过来卡我们自己的脖子。
这种憋屈事儿还少吗?
纪梵希撞款商周青铜器,Celine撞款清宫手镯。哪天这些大牌回过味来,把龙凤呈祥、回字纹全注册了,以后咱们中国人印个窗花,是不是都得给洋品牌交保护费?
这就是文化霸凌。
好在,半月谈这次下场了。直接把桌子掀了,点名批评这种“占位己有”。话虽然糙,但理不糙:传统纹样是全民共有的文化符号,不是你洋品牌的提款机。
这骂得痛快!这才是咱们该有的态度。
一边是跨国巨头地毯式“维权”,连倒闭的鸭血粉丝店都不放过;一边是咱们千年文化公地,被外人圈地跑马。法律有漏洞,制度跟不上,最后倒霉的,全是吭哧吭哧干活儿的中国小商家。
你说这口恶气,怎么咽?
现在,官司输了,钱赔了,老祖宗的脸也丢尽了。这家鸭血粉丝店的老板连饭都吃不上了,还得给LV分期付款。
早干嘛去了?
今天不给传统文化划好地盘,明天咱们连在自家土地上呼吸,都得给洋人交税。你说这法律,到底是在保护公平,还是在保护强盗?
(综合澎湃新闻、中国青年网、极目新闻、凤凰网等多家媒体报道,2026年7月5日至8日)
LV商标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