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过分了!”7月7日报道,江苏南京,一女子金项链丢了,她邻居捡到后,交给了保安,等女子前去认领,保安先一口回绝从未接收过项链,后来又说以为金项链是假的,所以扔了,还说是公司同意扔的,但保安队长否认了这一说法!网友:私吞了?
当事人厉女士前阵子回家坐电梯,不小心把脖子上的金项链弄掉了。等她到家发现项链不见时,早就记不清丢在了哪。
她在家翻了个遍,又在小区问了一圈,连着找了两三天,半点头绪都没有,本来都快自认倒霉了。
巧的是,同栋楼的邻居王先生,第二天就在电梯附近捡到了这条项链。王先生是个热心人,当时不知道失主是谁,第一反应就是交给小区保安最稳妥,失主肯定会来物业问。
他当时还多留了个心眼,特意给项链拍了张照片存底,之后才把东西交到了当班保安沈某手里。交完他也没多想,只觉得做了件好事,转头就忙自己的事去了。
谁知道这一等就是半个月。后来王先生在社区活动上,听见厉女士跟人聊起自己丢了金项链,描述的款式样子,和自己捡到的那条一模一样。
他赶紧掏出当时拍的照片给厉女士看,厉女士一眼就认出来,这就是自己丢的那条。
当时厉女士别提多高兴了,一边庆幸遇到了好心邻居,一边转头就往保安室跑,想着把项链领回来,还得好好感谢一下人家。结果刚到保安室,就被保安沈某泼了冷水。
沈某当场摇头,说从来没人给他交过什么金项链,根本没这回事。厉女士当时就懵了,邻居明明说亲手交给他了,怎么转头就不认账?她再三确认,沈某咬死了就是没收到。两边说法完全对不上,厉女士没办法,只能报了警。
结果警察一来,沈某的说法立马变了。他不再说没收到东西,反而改口说,自己当时确实收到个物件,但那就是条不值钱的假小手链。他还说自己跟公司报备过,得到领导同意之后,才把东西扔掉了。
到这一步,事情就陷入了死局:邻居确实把项链交给了保安,保安先否认后改口,说东西扔了,物业说没同意扔,项链现在下落不明。
厉女士前前后后协调了一个多月,物业始终没给出明确的处理方案,直到记者和属地街道介入,物业才松口,说本周内会给出协商意见。
其实这件事最值得聊的,不是项链值多少钱,而是它戳破了很多人的固有认知:很多人觉得,捡到东西交给保安、交给物业,就是最稳妥的选择。毕竟物业是小区管理者,有职责看管这些东西,比交给陌生人靠谱多了。
但这件事恰恰给所有人提了个醒:靠谱不靠谱,从来不是看身份,是看流程留不留痕。像王先生这样拍个照片留证,已经算是细心了,但还不够。以后大家要是捡到东西交给物业,最好别光口头交付,一定要让对方做个登记,开个简单的收条,或者拍个交付的视频,留好证据。不然真遇到这种转头不认账的情况,空口无凭,维权都要多费好多功夫。
还有很多人关心,这事真要走法律程序,最后会怎么算?其实道理很直白,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拾得遗失物之后,拾得人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东西损坏、丢失,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放到这个事里,保安是在工作岗位上接收了业主交来的遗失物,这属于职务行为,相当于物业承接了保管义务。现在东西没了,不管是保安真扔了还是私吞了,只要拿不出原物,物业和这名保安都要承担赔偿责任,跑不掉的。
现在就等物业拿出的处理方案,要是协商不成,走法律程序的话,厉女士的赢面其实很大。也给所有看这件事的人提个醒,不管是丢东西还是捡东西,多留个心眼,留好证据,总没坏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