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横财!”广东广州,一男子刚2.6万/平把房子卖掉,168万房款没捂热乎,肠子就悔青了,他卖完得知,房子不但要拆迁,拆迁补偿竟高达每平60000元,他气的捶胸顿足,立马去找买家,要解除购房合同。买家直接拒绝,男子把买家告上法庭,法庭判决直接让男子傻眼。网友:愿赌服输!
一张拆迁公告贴出来以后,一场房屋买卖纠纷也随之引发关注。
事情发生在广州海珠区,一位房主卖房以后,发现房屋很快进入拆迁补偿范围,补偿标准远高于自己当初出售价格,于是希望撤销交易。
不过,法院最终没有支持这一请求,也给类似情况提供了一个值得关注的法律案例。 事情并不复杂。
李大哥原本拥有一套房子,因为家里老人身体原因,需要尽快筹集资金,他决定把这套一直闲置的房屋出售。
经过协商,双方最终按照每平方米2.6万元成交,整套房屋总价约168万元。双方依法签订合同,完成过户,购房款也全部支付完成。
对于当时的李大哥来说,这笔交易解决了眼前困难,他也认为价格符合当时市场情况,没有太多犹豫。
可就在房屋完成交易以后不久,小区发布拆迁公告。公告显示,当地拆迁补偿标准达到每平方米6万元。
看到公告以后,李大哥马上开始重新计算。 按照拆迁标准计算,如果房屋还属于自己,总补偿金额将比出售价格高出200多万元。
面对如此大的差额,他心里越来越难接受,也开始认为自己当初卖得太便宜, 随后,他找到买家王女士,希望双方解除买卖合同,自己退还购房款,把房子重新收回来。
可王女士没有同意, 对于王女士来说,这套房子属于自己认真挑选后的住房。房款已经支付,房屋已经完成过户,自己也开始正常居住,整个交易过程合法有效,没有理由因为拆迁消息出现以后再重新改变。
双方协商没有结果,李大哥最终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他提出自己的观点,认为自己出售房屋时,并不知道后续存在拆迁补偿情况,如果提前知道,就不会按照当时价格出售,因此属于重大误解,希望依法撤销合同。
法院经过审理以后,没有支持这一诉求。 法院认为,法律规定中的重大误解,通常针对合同标的本身存在错误认识,例如房屋面积、房屋性质或者交易对象等重要事实发生误判。
而房屋未来是否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这些都属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市场变化,并不属于合同签订时已经确定的事实。
同时,法院指出,双方完成房屋过户以后,房屋所有权已经依法转移,房屋未来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拆迁补偿等,也依法归属于新的产权人。
最终,法院依法驳回李大哥全部诉讼请求,相关诉讼费用也由其承担。 案件公开以后,引起不少讨论。
有人觉得,如果自己遇到同样情况,也很难做到完全平静,毕竟短时间内出现巨大价格变化,心理上确实容易产生落差。
也有人认为,交易已经依法完成,就应当按照合同继续履行,否则市场秩序将受到影响。
实际上,这起案件涉及的不只是房屋价格变化,更关系合同效力和交易稳定。 任何市场交易都存在一定风险。
今天房价上涨,明天也可能下跌,签订合同以后,如果因为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就随意撤销交易,那么无论买方还是卖方,都将失去对合同稳定性的信任。
房屋买卖如此,很多商业交易同样如此。市场允许各方自由选择,也意味着需要共同承担选择带来的结果。
对于每一位准备签订合同的人来说,真正需要认真思考的,是签字之前充分了解情况,慎重作出决定。
一旦依法完成交易,就应当按照合同履行各自义务。契约精神不仅关系一份合同,也关系整个市场能够长期稳定运行。
签字之前认真判断,签字以后依法履约,这也是市场规则能够持续运转的重要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