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任性?!男子从越南进口 90 吨夏威夷果,所有手续一应俱全,却在途经桂林兴安县高速服务区后,被当地警方以涉嫌走私全部给扣了,最终变成 “无主货物” 被低价拍卖!
秦先生常年做坚果贸易,这批 90 吨的夏威夷果是从越南进货,走云南河口的边民互市渠道正规入境的。人家所有流程全是按规矩走的,海关申报、税费缴清、动植物检验检疫报告样样齐全,算下来这批货总价值 450 万,本来是要拉到杭州市场售卖的。
三辆大货车装好货一路往东走,谁也没想到,刚开到广西高速服务区,直接被当地公安拦了下来。
扣货的理由很直接:涉嫌走私。
秦先生接到消息人都傻了,自己本本分分走完所有流程的货,怎么就成走私了?但也没敢耽误,当天就揣着一整套材料往兴安赶,想着把手续一亮,说清楚就能放货。
到了地方,秦先生把采购合同、完税凭证、物流转账记录、三个承运司机的书面证言一股脑全交了上去。
不光自己举证,云南河口那边的工信部门、甚至县政府,前前后后出了三份正式公函,专门跟兴安这边对接协调,明明白白写着这批货的通关流程完全合规,不存在走私问题,恳请核查后放行。
公安这边查了好几个月,最后也给出了明确结论:这批夏威夷果不构成走私犯罪。
按正常人的逻辑,嫌疑洗清了,手续也齐全,那就该把货还给货主了对吧?可接下来的操作,才是真的魔幻。
公安没放货,转头把这批货连同案子,一起移交给了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秦先生心里咯噔一下,但还是抱着希望去找市监局,想着反正货是合法的,自己是实打实的货主,总能领回来。
结果市监局工作人员一句话,直接给他浇了个透心凉:你这些证据,证明不了你是这批货的主人。
这话说出来谁能服气?秦先生当场就懵了,完税证明是自己的,运费是自己转的,司机是自己雇的,连进口地的政府公函都有,怎么就证明不了?
人家给出的理由特别 “严谨”:河口那边的公函,只说了货物合法合规,没直接写上秦先生的名字,所以不能认定他就是货主。
就这么一个理由,硬生生把价值 450 万的货物,给定性成了 “无主货物”。
更绝的还在后面。秦先生这边还在到处补材料、找部门沟通,那边已经悄无声息走完了拍卖流程。
等秦先生得到消息的时候,90 吨夏威夷果早就被拍卖完了,成交价多少?100 万左右,还不到原价值的四分之一,拍卖所得的钱直接上缴国库了。
从头到尾,拍卖什么时候发的公告、在哪个平台拍的、按什么标准定的价,秦先生一概不知情。
自己花几百万进的货,被扣了、查了、转部门了、最后被卖掉了,全程他这个 “货主” 反而像个局外人,连个提前通知都没捞着。
这事搁谁身上能咽得下这口气?从 2021 年到现在,快五年时间,秦先生跑了兴安县纪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不知道多少趟。
公安说货已经移交给市监局了,后续处置不归他们管;市监局说我们是按无主货物走的正规流程,两边来回踢皮球,几百万的真金白银打了水漂,到现在连个能负责的主体都找不到。
可能有人会说,是不是秦先生真的手续有瑕疵?咱们掰扯清楚最核心的两点:首先,走私的嫌疑已经被公安部门正式排除了,货物本身的合法性没有任何问题。
其次,关于货主身份,有采购交易记录、有运费转账流水、有三位司机的证言,连进口地的政府部门都发函佐证,就因为公函上没写全名,就直接认定无主,这个认定标准是不是太苛刻了?
再说无主货物的处置流程,正常来说总得先穷尽办法寻找货主吧?公开公告、联系承运物流、核对货物信息,这些流程有没有走全?
货主明明一直在主动对接、主动举证,人就站在眼前认领,怎么就能算成找不到主人的无主货?
还有拍卖的价格,450 万的货物只拍出 100 万,这个定价有没有经过正规的第三方评估,也没人给出个明确说法。
其实最近几年,类似的异地扣货、处置货物的新闻不是第一次出现了。
对于做跨省、跨境贸易的小老板们来说,最怕的就是这种 “无妄之灾”—— 老老实实做生意,该办的手续全办齐了,只是路过一个地方,货就被扣了,最后还能变成无主货给卖掉,连说理的地方都找不到。
这事说到底,考验的是执法的边界和程序的正义。权力不能任性,老百姓的合法财产更不能随随便便就变成 “无主” 的。
秦先生的维权还在继续,我们也等着看,这件事最终能不能有个公平合理的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