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女子接到婚介邀请,说机票住宿全包,要她到贵阳参加相亲,女子住了8天,连续见3个男士,她查男嘉宾银行余额,生娃得给她60万,如果在 美 国买不起房,还要赔偿她100万,男嘉宾青筋都气出来了,3次相亲全告失败,婚介当场翻脸,把女子关酒店骂3小时,骂女子是不是来“卖的”,要女子退3000元,女子被迫退钱,赶紧回来,立马找记者说婚介是诈骗,婚介急了: 成本花了5000元,她脱离现实,要求离谱,压根就没限制她自由!
小杨到了婚配的年龄,可她依旧还是单身,总希望有朝一日能找到优质的男生。
她偶尔刷短视频,认识了贵阳一婚介,中介告诉她说,他这边有很多优质的男士资源,邀请小杨来贵州相亲。
小杨一想,跑那么远去相亲?她有些犹豫,毕竟人生地不熟的,她在心里泛起了嘀咕。
可婚介又说,全程不用她掏钱,她的机票住宿都由婚介全包,小杨顿时心动,立马收拾行李往贵阳飞去。
到了贵阳,她住了8天,婚介给她安排了
了3个男士见面。
可聊来聊去,小杨都觉得不太合适,没有一个能满足她的条件。
小杨认为,相亲这事就是随缘,更是双向选择,双方都能满意,本来就是小概率的事情。
因此见了3位男嘉宾都不行,小杨也觉得没有什么,以后再慢慢碰吧。
可没想到,中介翻脸!张嘴就要小杨退3000元成本费。
小杨懵圈,婚介明明承诺说费用全包,怎么相亲没成就要自己来买单了?
小杨当场拒绝,谁规定相亲必须得成?如果开始就说,相不成就要退钱,那她压根就不会来!
可没想到,婚介直接把她堵在酒店,连着骂她了两三个,说的话极为难听。
婚介指责,说小杨态度敷衍,提出的条件根本就是离谱,她的要求气跑所有男士,让婚介白白花了几千元的成本。
因此中介要她非退钱不可,甚至污言秽语的,还骂她是不是来卖的!
小杨看情况不好,自己一个女子单身在外,人生地不熟害怕吃亏。
她退了3000后立马赶回,回家后越想越气,这一趟不但不是免费,花了3000元不说,还被对方骂这么难听!
她找到记者寻求帮助,记者联系到婚介,婚介急了,说没限制她自由,只是她提的条件太离谱了!
她把男嘉宾青筋都气出来了,她查男嘉宾的余额,银行余额必须给他看。
生娃了还要给她60万,如果在美国买不起房,再赔她100万。
因此婚介说相亲没成全是小杨的问题:说她在贵阳8天的吃住、穿搭,成本加起来快5000元。
婚介认为,自己已经少要了,还说根本没限制她自由,也没骂过她。
两边各执一词,调解根本谈不下去,小杨表示,她要去法院起诉。
有很多人都说女方不对,说这不是相亲,这是想抢钱!
也有人说,婚介就是想利用女的骗男的钱,但是女的没配合成功,婚介翻脸了。
其实,这事最该琢磨的,根本不是他俩各执一词的那些细节。
而是婚介行业什么话都敢说,前期成本都愿意垫,其实根本不是真心给人牵线,而是把相亲的人当成了稳赚不赔的买卖。
要是成了,转头就向男方收高额介绍费,前期那点成本早就赚回来了。
要是没成,立刻翻脸,把所有花的钱都算到消费者头上,横竖他们都不吃亏。
至于当初说的“全包”“免费”,人家不会跟你签书面合同,全靠一张嘴张口就来。
退一万步说,就算婚介说的小杨要查余额、要60万生娃费的事是真的,也不是他们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公然辱骂别人的理由。
你是专业婚介,本来就该提前把双方的择偶要求都核实清楚,觉得匹配再安排见面。
要是女方的要求男方接受不了,你一开始就别安排这场见面。
哪有把人喊来了、钱花了、相亲没成,再把所有责任都推给女方、反过来要钱?
《民法典》第50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婚介承诺全程费用全包,即便没有书面合同,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也已构成有效合同约定。
事后婚介要小杨返还3000元成本费构成违约,小杨有权要求其返还已支付的费用。
如果婚介确实存在辱骂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