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周扒皮还黑心!贵州贵阳,电工大爷勤勤恳恳干26年,就指望老了有笔退休金养老。可离职时才发现公司竟然一分社保没交!晚年保障瞬间清零,大爷满肚子委屈,他找公司讨要说法,公司却翻脸不认人,说他不是在编人员,并且已经给了他9.2万补偿金,属于一次性买断,他和公司再无瓜葛,无奈的男子只好向记者求助。
在贵阳白云区的七冶大厦里,50多岁的周安明师傅手里攥着薄薄几张证明,指尖都在发颤。从1990年到2025年,他在同一家企业的工地上当电工,整整26年,爬高接线、检修电路,双手磨出老茧,后背也因常年弯腰留下病根。他这辈子没什么大追求,就盼着干到退休,能领一份退休金安稳过日子。
可去年离职时,一个晴天霹雳砸懵了他。去社保局查询养老待遇时,系统里的缴费记录竟是一片空白——这26年,公司压根没给他交过一分钱社保。
“当时脑子嗡的一声,差点站不稳。”周师傅跟记者回忆时,声音里还带着委屈。他拿着查询结果找公司要说法,当初笑脸相迎的领导瞬间翻了脸。对方拿出一份劳务派遣协议,说他从来不是公司在编人员,算不上正式员工,没义务交社保。
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公司提到了一笔9.2万元的补偿金。“他们说这是一次性买断,签了字就两清了,以后不能再找事。”周师傅承认收到过这笔钱,但他强调,当初说好这是工资结算和离职补偿,压根没提社保的事,自己也从没放弃过社保权益。
这事听着就让人火大,但里面的门道得掰扯清楚。首先得明确,是不是“在编人员”,真的能成为不交社保的理由吗?
根据人社部的规定,认定劳动关系关键看事实,不是看有没有“编制”名头。周师傅1991年和1996年都签过用工合同,后来虽然合同遗失,但多年来一直跟着公司项目干活,受公司管理制度约束,工资也由公司或劳务派遣单位发放,这完全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人格上受管理、经济上靠工资、组织上是公司业务组成部分。
再说那笔所谓的“一次性买断”,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社保是法定强制缴纳的,不能用补偿金抵消,更不存在“买断”一说。公司口中的“最终补偿”,顶多算是离职经济补偿,和社保是两码事,一分钱也不能替公司免除补缴社保的法定义务。
咱们可以算笔实在账,就知道9.2万有多“坑”。2026年贵阳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是3720元左右,就算按最低标准,单位每月要承担的社保费用就超过1000元,26年下来光单位应缴部分就超过30万元,再加上滞纳金,总金额远不止9.2万。周师傅要是真信了“买断”的说法,晚年养老金没了着落,生病住院都没法报销,这笔损失可不是小数目。
类似的纠纷其实不少,江苏的徐大姐在4S店干了4年洗车工,公司没交社保,后来通过检察监督才补上了51个月的社保和滞纳金。这些案例都证明,只要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哪怕没有书面合同,哪怕过了几年,劳动者依然有权要求补缴社保。
周师傅的遭遇,暴露了不少企业的套路:用“非在编”“劳务派遣”当挡箭牌,逃避社保责任;离职时甩一笔补偿金,想一了百了。可他们忘了,社保是劳动者的底线权益,不是企业想省就能省的。
对于劳动者来说,也得吸取教训。像周师傅这样,合同遗失给维权带来了麻烦,大家平时一定要保管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这些凭证,哪怕是考勤记录、同事证言,都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如果发现公司没交社保,别等离职才维权,越早投诉越主动,可向税务部门或人社部门举报,也能申请劳动仲裁。
现在周师傅已经找了记者,也在收集更多证据。按照法律规定,就算他签了所谓的“最终补偿协议”,只要协议里没明确放弃社保权益,依然可以要求公司补缴。而且社保补缴不受劳动仲裁时效限制,哪怕过了十几年,只要事实清楚,照样能追回来。
26年的青春,换不来一份社保保障,想想都让人心寒。企业不能把劳动者的付出当理所当然,更不能用文字游戏剥夺他们的晚年保障。法律明确的义务,不是靠“翻脸不认人”就能推脱的。
希望周师傅的维权之路能顺利,也希望更多打工人能看清这些套路。咱们辛辛苦苦干活,图的就是一份安稳,该有的权益千万别轻易放弃。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别让自己的血汗钱白白“蒸发”,别让几十年的付出,最后连个养老保障都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