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不起开始耍赖了!”广东深圳一男子入职某公司担任总经理,签下三年劳动合同,约定月薪高达 10万元,每月按时发薪,可从2022年1月到10月,公司每月只发4万元,硬生生拖欠工资共计60万元,男子上门讨要薪资,公司却直接摆烂耍赖,称负担不起高薪要解除合同。更过分的是,公司想用自家茶叶,以两三折的零售价抵债抵扣60万工资,男子无法接受,准备申请劳动仲裁,不料反倒被公司抢先起诉!
10万月薪签好了,发到手只剩4万,剩下的让你拿茶叶回家,你接吗,深圳一位总经理真遇到了这种事。2021年7月,王某入职深圳一家处于转型期的茶叶产销公司,当上总经理,双方签了3年劳动合同,月薪10万元,每月15日发上月工资。
入职初期一切顺畅,钱按时足额到账,没有拖延,没有克扣,王某也带队跑业务,管运营,正常上班。到了2022年,市场冷了,企业现金流吃紧,结果呢,从1月起,公司每月只给王某打4万元,说剩下6万元后面再补。
连续十个月都是这样,1月至10月,差额越滚越大,整整60万元没补上,这笔钱就成了欠薪。
王某多次沟通,公司干脆提解除劳动关系,提出用自家茶叶抵账,还按零售价打2到3折结算,听起来是折扣,落地能卖出去吗。
双方后来签了《薪资清偿协议》,把60万元欠款确认下来,同时写上了那条茶叶抵薪的约定,还加了一句,18个月内一旦资金回笼,优先现金结清。
王某其实并不想接茶叶,他没有稳定渠道,也不想把精力变成卖货,但为了固定证据,他无奈在那份协议上签了字。18个月到了,公司还是没付现金,茶叶也没人要,这事拖不下去了,王某准备走劳动仲裁这条路。
他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沟通记录,仲裁支持他的主张,要求公司一次性现金结清60万元,这一步让他看到了希望。
没想到公司不服,反手先把他告上了法庭,主张当初约定的10万元月薪显失公平,要求调低应付薪资,还坚持以茶叶抵扣工资,这算哪门子逻辑。
10万元是双方谈好的价格,干了大半年活,亏了就能改价吗,茶叶能当工资吗,先起诉就是解决问题吗。案件交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法庭把焦点摆在两点,第一,合同里的月薪标准以及确认的60万元欠款到底算不算数。
法院看得很清楚,劳动合同是自愿签的,清偿协议也盖了章,公司在职期间从没说过10万元不合理,等到解除关系、确认欠款以后才说显失公平,这不讲诚信,这个诉求不支持。
第二,以茶叶抵扣工资能不能落地执行,法律怎么说,劳动法第五十条写得明白,工资要用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深圳的工资支付条例也强调,不能用实物和票据代替工钱。
哪怕你们写在协议里,只要违背法定强制规定,这一条就无效,企业不能把库存风险塞给员工,更不能把劳动关系变成批发关系。最后的结果不意外,法院判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足额向王某支付60万元,驳回企业全部诉求,同时维持了仲裁结果。
消息一出,评论区分了两派,有人心疼企业,说行情差,茶叶卖不动,双方各退一步,能不能折中解决。更多人反问,工资是命根子,合同白纸黑字,企业决定了高薪就要按约发钱,生意难不能让员工兜底,欠薪还倒打一耙,浪费司法资源,这才是真正不体面。
问题在于,企业困难可以谈延期,可以商量分期,但单方面降薪不行,用货抵薪更不行,王某又不是你的经销商,也不是你的仓库。
有人会问,王某当初为什么要签清偿协议,现实很刺耳,很多劳动者在谈判弱势,为了留下明确欠款凭证,只能先签下,把数字锁住,再靠法律去维权。
这件事也提醒打工人,遇到欠薪别拖,留好合同、工资卡流水、聊天邮件,先仲裁再诉讼,流程走正了,权益才好落袋。
对企业也有话说,合同是底线,经营顺风顺水也好,逆风也好,口头承诺不算数,写下来的就要认,想用自家产品抵工资,短期看省现金,长期看坏信用。
再问一句,茶叶按零售价打两三折给员工,听上去像优惠,谁来帮他卖,卖不动又怎么办,18个月过去了,承诺兑现了吗。说到底,这不是茶叶好不好喝的问题,是工资要不要兑现的问题,劳动报酬只能用钱发,这是红线。
判决书已经下达,接下来就看60万元什么时候真正打到卡上。
信源: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 案件公示、案例首发时间:2026 年 7 月 8 日


